Re: [板务] 新闻与转录

楼主: syuanling (LingEr)   2019-03-15 03:06:58
依据此文底下板主推文,为板务讨论
文章代码(AID): #1RIOGfey (PUBLICISS_PT)
对不起大家,我是提案人,还是觉得应该抽出一点时间作出回应,表达个人看法
: 前几天因水桶一位板友,有板友提出建议:
: "新闻"是否应不同于转录文章的规定?
我的提案初始,确实是针对seiferthan在公民板张贴旧新闻(以下简称旧闻),而有板规
修改建议案。我认为seiferthan的争议文章,确实突显现行板规的漏洞,我们板板规没有
限定只能po什么时间内的新闻,是个事实;所以提建议案是希望未来任何人,都不可po
旧闻洗文章。
由于板规异动建议将影响板上所有板友未来的发文、阅读方式,所以最后建议应该回到公
民板询问板众意见。
: 所谓"新"闻的时效性,与八卦与政黑相比,比较没那么重要。
分享看法,我认为重要的是新闻时间。以普悠玛案为例,假设我想黑司机,我就狂找当时
普悠玛刚出来时的旧新闻,什么疑似车速过快、司机吸毒、司机不专心一边开车一边修车
、家属伤亡,司机神隐不回应等旧闻出来po,看起来像这样:
(以下为虚构举例,并无针对任何人)
[旧闻] 普悠玛 疑似司机开车过快
[旧闻] 普悠玛司机起底!吸毒前科
[旧闻] 普悠玛 扯!司机边开边修车
[旧闻] 普悠玛第X天 仍不见司机回应!
相当去脉络化。相对的,我想捧特定政治人物,就找旧闻出来捧,让大家记得特定人旧时
的好。
真实案例:
[转录] 立委陈学圣代饲主向宝路求偿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2526063.A.3FE.html
(于2019/03/14,以[转录]分类,张贴2004/03/25旧闻)
[转录] 立委陈学圣帮助视障生 教育部督导补助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2526871.A.451.html
(于2019/03/14,以[转录]分类,张贴2012/05/08旧闻)
[转录] 立委陈学圣连续19年捐款俄罗斯盲人协会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2527311.A.88F.html
(于2019/03/14,以[转录]分类,张贴2018/04/25旧闻)
因此推导时效性的必要
了解普悠玛案,才知道上述假定,是以普悠玛刚发生时,部分媒体的将责任推给司机的观
点出来洗风向
问题是,公民板牵涉各式各样公共议题,不可能每个议题都有所了解。那么未来该如何防
范,有人忽视新新闻出现新事证,案情资讯变得充分,却还特地找旧闻出来洗风向?
(当然是新闻、旧闻都看,了解案件脉络才不会轻易被带风向带走,问题是那些po出来的
风向文该怎么办?可以删文吗?)
(我没有在讲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我在讲一个目前政黑板出现的问题;板规是否修改将影
响所有人,希望未来任何人都不能用旧闻刷特定观点。
支持特定人是一回事(这很好,我尊重),洗好评则是另外一回事。)
: 我认为,公民板重视在"讨论议题",
: 时间是辅助我们阅读时明白此文生于何时。
: 因此,不论是新闻或是其他平台的转录文章,
: 均归类在转录的分类即可,
: 无需另外多一个新闻的分类与规定。
: 且,我现在在转录的格式之中,
: 新增了“文章年月日”,
: 藉以希望板友阅读时可一眼清楚文章的时效。
同意新增原文文章时间。我的阅读习惯仍是[新闻]分类为新闻,[转录]则是FB等其他文章
,但是习惯可以改,原文时间是需要的。
另外分享观点,有时媒体的文章(例如:报导者),是记者的采访与观点评论,不好去分
类是[新闻],还是属于[转录]的评论。(但是明确写着“评论”是属转录)
: 1.是否需要将新闻独立出转录格式?
目前想法,是希望能规定[新闻]、[转录],皆不可更动原文,避免有心人士改内文给予错
误资讯或误导。(若改内文是为了修改错字,则不算)
: 推 geordie: 依此版的特性,我认为新闻都得加上心得以利讨论 03/14 08:23
同意。希望具体的订入板规,目前板规只有对转录文有具体的规范
第十三条
二、扣除签名档、符号及转载内容后,未满二十个正体中文字之文章。
→ lbowlbow: 没错= =不然就会像某个拿新闻来宣传的家伙…… 03/14 12:00
lbowlbow板友抱歉,动到推文
是的,这也是我的考量方向。但是规定“新闻心得”真的太难了,该怎么去规定?
(考虑到的困难点→)万一是真正的粉丝怎么办?粉丝不能说自己认为某政党、某政治人
物很好吗?
(公民板确实不是粉丝表达热爱的地方,但是人都有意识形态、价值观,该如何在短短20
字心得内,发现这人是来乱的,就只是粉丝来表达好感,因为规订下去,就是规定所有人

引用内文:
“4.附注、心得、想法︰
我想立法委员大多数都还是每天都竞竞业业地想要努力做好民意代表的工作。但是大部分
民众每天要接受的资讯太多,政治人物的新闻又往往不讨喜。但立委陈学圣的确从过去到
现在都不断协助各种民众难以面对的问题。”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2526063.A.3FE.html
这到底要怎么算?说自己是粉丝好像说得过去?
因此才会想从旧闻、新闻着手,规定太旧的新闻不能发,目前卡在该如何定义[旧闻]?
→ bugbook: 还有新闻来源与真实性也要有过滤机制,透过假新闻假消息 03/14 17:40
→ bugbook: 释出且狂带风向的状况也早不是零星案例,所以这种自我防 03/14 17:42
→ bugbook: 卫机制都得先作好。 03/14 17:42
bugbook板友,抱歉,误删,所以让您的推文变成白字
同意您的说法。规定转录新闻只能转录有记者署名的新闻会比较好吗?可是外电有时是没
有记者署名的
同场加映:板规10、11
既然在板规讨论,也请教大家:
去年冻结板规第十一条,在“枪口对外不对内”的原则下,讲板友党工原则上是不行的,
除非讲者拿得出证明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36046801.A.F40.html
那么这样的事证,能不能说是党工?
很认真地问,举个案为例,并非单纯针对个案;聚焦特定人,如何区别党工?真粉丝?
想知道以后这样的情况、这样的举证,板主会怎么判断?(认真问)
政黑板:


八卦板:

公民板:


目前案子在忙,可能无法对板务讨论作回复。目前想法,最少最少要有原文文章时间,并
且不能更动原文。也就是赞成板主设置文章时间的作法。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9-03-15 08:32:00
谢谢你的多加说明~转录文章当然是全文转录复制贴上,不能修改原文除非错字。你提出的观点我会想想,也欢迎其他板友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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