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参选政见主张台湾建国,“天经地义”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7 17:22:10
【转录来源】
孙博萮|2018年台澎代管区宜兰县第19届县议员独立参选人
【文章标题】
台湾人参选政见主张台湾建国,是“天经地义”!
【完整内文】
就在稍早(约莫六时许),
博萮接到了来自宜兰县选委会的电话,
与博萮“沟(ㄨㄟ) 通(ㄒㄧㄝˊ)”修改政见的内容。
宜兰选委会转达政见之“审查委员”(认为博萮的政见违反相关规定)之意思表示:
针对“审查委员”提出两处政见修改意见,
倘博萮届期不修改或修改未符规定者,将(可能)不予刊登于选举公报。
“审查委员”所提出之两处意见如下:
1. 从宜兰扎稳民主法治根基,成为台湾迈向“建国”的重要基石
2. “2018年台澎代管区”宜兰县第19届县议员独立参选人
第一个部分,
“审查委员”建议将原文中“建国”改为“国际”,
否则有违反宪法(第四条,中华民国“固有疆域”)、主张“台独”之嫌。
中华民国宪法 第 4 条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首先,
博萮回复,博萮就是主张“台独(建国)”!(不是“之嫌”XD)
博萮的主张,
除了本来就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理应受自由权之保障。
依据联合国宪章与人权两公约,
主张建国(自决权),更是基本人权、普世价值!
台湾虽然受中(华民)国代管统治,
然并非中(华民)国领土,
且非中(华民)国之“固有疆域”,
更从未经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决议,
变更为中(华民)国之领土或固有疆域。
倘宜兰选委会认定台湾为中(华民)国领土/固有疆域,
应提出相关具体证据,以昭公信。
再者,
“审查委员”若认为博萮的政见违反选罢法第 55 条,
博萮反要问,
请问博萮的主张,是违反第 55 条的哪一款?
博萮的主张,
有“煽惑他人犯内乱罪或外患罪”吗?
有“煽惑他人以暴动破坏社会秩序”吗?
有“触犯其他刑事法律规定之罪”吗?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 55 条
候选人或为其助选之人之竞选言论;提议人之领衔人、被罢免人及为罢免
案助势之人、罢免案办事处负责人及办事人员之罢免言论,不得有下列情
事:
一、煽惑他人犯内乱罪或外患罪。
二、煽惑他人以暴动破坏社会秩序。
三、触犯其他刑事法律规定之罪。
选委会指出,恐涉及刑法第 100 条。
中华民国刑法 第 100 条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
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
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的见解,
显然更加可笑。
台湾本来就不等于也不属于“中(华民)国”
博萮主张台湾迈向建国,
会对“中(华民)国的国体”造成什么样的“破坏”?
对“中(华民)国的国土”将会有什么样的“窃据”?
中(华民)国才是违反战争法“窃据”军事占领代管地台澎七十余年
还死赖著不走的那方好吗?!?!
(那些跑去舔共的中(华民)国退将都无法成立这一条去办了囧)
更何况博萮2016年参选立法委员时,
政见最后一行就直接明写:
“终极目标:终止中(华民)国代管,推动台澎住民自决建国”
当时写这么直白
“审查委员”都没意见了
这次写得这么“委婉”
结果“审查委员”竟意见满点?
“审查委员”的审查显然毫无一致性,
不禁令人质疑:“审查标准究竟为何?!”
(还是说要博萮写得跟上次一模模一样样才要给过吗?XD)
博萮参选 2016 年立法委员选举时之选举公报政见内容
https://imgur.com/obo2Vkh.png
第二部分,
“审查委员”对于博萮标注本次乃参选
“‘2018年台澎代管区’宜兰县第 19 届县议员”有意见
坚持认为本次选举
是“ 107 年台湾省宜兰县议会第 19 届县议员选举”
Hello? Give me a break!
这又回到最原始的争点了
无论是“ 107 年”或“台湾省”
根本都不该出现在台湾岛上的好吗?!
博萮所揭示的“ 2018 年台澎代管区”
才是目前台澎法理地位的真实样态
台澎人之知情权益
岂能被选委会的滥权恣意剥夺!?
且选委会已依相关规定受理博萮的登记申请
https://imgur.com/IhYIgx1.png
博萮的政见内容倘未违反相关选罢法第 55 条所列三款之规定:
一、煽惑他人犯内乱罪或外患罪。
二、煽惑他人以暴动破坏社会秩序。
三、触犯其他刑事法律规定之罪。
其余内容
都不在(这个不知如何组成的审查小组)审查范围之内
博萮要如何与选民沟通、如何论述
均应受到言论自由充分保障
台澎人之参政与言论自由
岂能受选委会的滥权任意践踏?!
博萮在此公开呼吁宜兰选委会(不知如何组成、选出的)政见“审查委员”:
台湾人参选政见主张台湾建国,是“天经地义”!
基于对言论自由与参政权之保障
请务必完整保留并予以刊登博萮之政见
(难道“政策买票没问题、说出实话不可以”?!)
切莫逾越委员“审查”之职权
使宜兰民主圣地之盛名蒙羞!
{延伸阅读}
博萮 2016 年参选立法委员之政见全文:
《公民入阵|誓作公器》
【转录连结】
https://fishsuntw.blogspot.com/2018/09/blog-post_6.html
【转录心得】
中华民国代管台湾的论述随着言论自由与人民参政慢慢发酵
究竟~中华民国要如何接招呢?
(拉椅子坐等机关回复)
作者: goenitzx   2018-09-07 17:24:00
台湾参政者主张台湾建国者会越来越多说到底 最终逻辑上来讲 这才是解决台湾一堆问题的基本
作者: zzro   2018-09-07 17:37:00
有喊有票 虽然选的是无关的议员 有没有务实一点的政见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8-09-07 18:02:00
说真的…这不是县议员的参选政见里的份吧?你选立委还差不多既然选的是议员就应该提议员的政见,你可以说你支持台独,但别拿台独当你的政见充数好吗…这个政见跟孙文的宪法一样空洞…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9-07 20:30:00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7 21:17:00
她个人有粉丝专页,有兴趣的可以去页面询问她@@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8-09-08 05:08:00
这种去询问她政见写成这样只会被回你不爱台湾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8 07:55:00
所以楼上问过了吗?如果没有就骤下定论是不是不太好?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09-08 10:47:00
议员谈建国? 他以为他在选立委哦能不能搞懂层级问题呀 连这都不懂选上去也是去闹的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8-09-08 19:31:00
她2016年选过立委
作者: darkseer   2018-09-09 09:08:00
恰不恰当不是问题,问题是选委会为什么有权利判断啊让选委会能够审查政见好处几乎没有 弊端却再明显不过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9-09 10:48:00
就跟市长搞统独一样,台湾的地方政治超诡异的...
作者: goenitzx   2018-09-09 15:06:00
我是觉得因为中华民国只要一天存在 跟中国的身分关联就一天无法解决 其结果就是台湾社会往下深化这个议题人类想当然会去想解决一个一直无法解决的问题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9-09 17:50:00
“选委会禁止台独政见”与“台独政见是否该列入议员政见”是两回事。不过我也支持议员就该列议员的政见就是是否支持台独可列在候选人的面试或宣传单,候选人自己出钱。“选举公报”是大家的钱(税金、政府的钱),请列议员意见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8-09-12 14:37:00
以议员选举来说这个政见真的空洞到可以退回重写了哇靠选立委时更神了,你的终极目标跟你上面几点一点关系都没有啊……既然都要参选立委了至少加个修宪政见吧?喔,好像少截了一半?不对啊就算加上左半,你选立委的选举公告也只有那句话提到台独建国啊? 炒话题吗?
作者: iloveayken (金刚)   2018-09-18 19:13:00
吉娃娃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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