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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有没有实际控制体育领域跟中华民国不给
时间: Thu Jul 26 22:59:44 2018
自称叫什么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联合国表示 给我滚
换成 体育版 奥林匹克表示 你中华民国体育管不到中国给我改名字
叫台湾奥会 不要哦 自己要叫中国(中华)台北哦 好吧
可悲
《台湾史研究》
第十七卷第二期,页 85-129
民国九十九年六月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法理论述”vs.“事实论述”:
中华民国与国际奥委会的会籍认定交涉,
1960-1964?
张启雄胬
摘 要
1949 年,中国内战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建政,中华民国则播迁台湾,
两岸隔海对峙。于是,形成 China=ROC+PRC 的分裂分治情势。从此,PRC 以
中华民国的继承政府自居,因统辖大陆,号称正统。ROC 虽僻处台湾,惟仍以继
承清朝的法统政府自居,续称正统。在内政上,正统乃唯一合法的政权,因此,
两岸在外交上展开“汉贼不两立”的生死斗争。1952 年台海两岸在 IOC(国际奥
林匹克委员会)的中国代表权之争,成为两岸体育外交战的首役。
1960 年前后,中华民国在 IOC 的国际地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 IOC,而
大致底定。不过,IOC 认为台湾没有实际控制大陆的体育领域,所以不能代表大
陆;大陆也没有实际控制台湾的体育领域,所以不能代表台湾。于是在宪章中规
定“实际控制的体育领域”原则,试图让两岸各在“实际控制的体育领域”的名
义下,参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与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用以规范两岸参与 IOC
的竞争秩序。该宪章规定:在台湾台北之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因未控制中国之
体育,不能以该名义继续接受承认,其名称将自正式名单中剔除。倘其以另一名
义申请,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将予考虑。遂引发台湾的不满,台湾虽被迫以“中
华民国奥委会”的会籍名称重新申请入会,但仍试图以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自居,
于是引发 ROC vs. IOC 间的正名冲突。
整体而言,IOC 对 ROC 展开改名(正名)行动,造成台湾的会籍名称从“中
国奥委会”改为“中华民国奥委会”,代表的体育领域沦为“台湾”,因此 ROC
一面改名为“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 ROCOC”并向 IOC 申请入会,一面
向 IOC 展开其所代表的体育领域将“正名”为“中华民国”的运动。前者虽
申请成功,但后者失败。相对的,IOC 认为 ROCOC 的会籍名称主体仍是 China
(中国),意图将“实际控制的体育领域”涵盖大陆,而屡加拒绝。因此,中华民
国政府透过国民党中央党部召集“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教育部、外交部等相关
单位,组成“正名小组”,透过驻外使领馆支援,对各友好国家 IOC 委员,甚至
IOC 主席和出席巴登巴登(Baden- Baden)、茵斯布茹克(Innsbruck)、东京(Tokyo)
等地举办的 IOC 执行委员会、年会以及日本的东京奥运组织委员会展开游说工作。
其成果有二,就是在巴登巴登会议上获得可在体育服装绣上“R.O.C.”字样,
另在游说日本 IOC 委员和东京奥运组织委员上,获得日方承诺并兑现,在奥运典
礼上,可以在代表体育领域的“代表团名牌”上,上行使用英文“TAIWAN”,
下行加书日文汉字“中华民国”的名称。从而,满足了中华民国的悲愿,可惜,
除了东亚使用汉字的国家之外,与会国际人士与西洋各国几乎都不解其意,更无
法体会中华民国的良苦用心。
1960-1964 年间,中华民国在 IOC 的“正名尚未成功,后续仍须努力”。此
乃中华民国所处之国际情势与奋斗的写照,而“名分秩序论”的文化价值正是推
动“正名”的动力。
《台湾史研究》
第十七卷第二期,页 85-129
民国九十九年六月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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