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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8-01-10 10:45: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018/01/09 00:57 中央社记者王承中、陈俊华台北10日电
【新闻标题】
立院二读 劳工加班可换补休
【完整内文】
立法院临时会院会今天二读通过劳动基准法第32-1条修正草案,劳工加班后,可依其意愿
选择补休,并经雇主同意,依劳工工作时数计算补休时数。
立法院临时会院会约在9日晚间9时20分,进入劳基法第32-1条修正草案逐条讨论,朝野立
委轮番发言近2小时后,约在9日晚间11时30分许进行表决,出席98人中,63人赞成、34人
反对,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再修正动议;其中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鸿钧投下弃权票
。
经二读条文规定,劳工在正常工作以外或休息日加班后,依劳工意愿选择补休,并经雇主
同意,应依劳工工作时数计算补休时数。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补休期限届满或契约
终止未补休,应依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第三读会除发现议案内容有互相牴触,或与宪法、其他法律相牴
触者外,只能进行文字修正。1070110
【新闻连结】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100005-1.aspx
【备注心得】
本则内容为 立院临时会二读通过劳基法第32-1条修正草案,经二读条文规定,
劳工在正常工作以外或休息日加班后,依劳工意愿选择补休,并经雇主同意,应依
劳工工作时数计算补休时数。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补休期限届满或契约终止
未补休,应依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
本案投票表决中,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鸿钧投下弃权票。
本则报导为劳基法修恶相关新闻,提供给关心本议题发展的版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