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铭言:
: : 谨提醒:在台无户籍者核有下列情形之一(“于年满15岁之年12月31日以前未有从台湾出
: : 境纪录”1或“在符合本条例第4条第1项规定前,于接近役龄期间【16岁至18岁】返国,任
: : 一年在台累计逾183日。”1或“于届役龄19岁之年1月1日以后,至尚未符合本条例第4条第
: : 1项规定前,曾有入境台湾纪录。”),如于36岁之年12月31日前返台定居设籍,则所获
: : 发之侨居身分加签,将由侨务委员会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条规定予以废止。
: : 如有相关疑问,可于台北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时至下午5时迳向侨务委员会(服务专线
: : :02-23272929)洽询。
: 在台无户籍者核有下列情形之一
: 大条件1.于年满15岁之年12月31日以前未有从台湾出境纪录
: 大条件2.
: 2-1在符合本条例第4条第1项规定前
: 2-2于接近役龄期间(16岁至18岁)返国
: 2-3任一年在台累计逾183日
: 大条件3.
: 3-1于届役龄19岁之年1月1日以后,
: 3-2至尚未符合本条例第4条第1项规定前,
: 3-3曾有入境台湾纪录
: 老兄啊,人家外交部在大条件2下特别用引号把这三个小条件圈在一起,
: 就代表要符合这三个小条件才会成立
我才拜托老兄 不要出来害人
外交部用的是或不是和
满足任何一项即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