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婚公听会支持同性伴侣法论述

楼主: microXD (XD)   2016-11-26 15:24:19
※ 引述《nadekowang (库特わふ)》之铭言:
:
: :
: : 2.同性婚姻套用现行民法,等于是我们社会立了一到高墙阻止同志回到异性恋的可能
!?
: : 为现行的民法若不是双方合议离婚需打离婚诉讼,须符合特定事由始得诉请离婚,法

: : 能判决不准离婚或是要爱上异性的同志除了本来就要付出的赡养费外另外给付高额精

: : 偿。
: 帮附上现行民法1052条(裁判离婚的事由)
: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 一、重婚。
: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 三、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为不堪同居之虐待。
: 四、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之直系亲属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亲属对他方
: 为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
: 五、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 六、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 七、有不治之恶疾。
: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
: 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 恕我眼拙,上述条文把夫妻修掉后,我看不出来同志结婚后,发生上述情况
: 后,因为同志身分让法院不判其离婚的可能性
: : 以各国同性婚姻来看,双方关系的解消(dissolution)没有一部法律是像台湾民法一
样?
: : 需要双方的合议
: : 许多案例显示同性恋与异性恋不是完全绝对的,不能完全划分切开,
: : 遇到对的人还是可能转为异性恋。最新的研究也显示同性恋不是天生的
: : 举两个例子
: : 摘录之前新闻
: : [女造型师今年7月挺身而出,一度背负“想红、要钱”骂名,但也给了其他受害者勇

: : 接连指控秦伟兽行,昨女造型师得知秦伟被起诉,泣诉:“老天爷终于还我们公道!

: : 最近交了男友,对方告白其实6年前在MOMO台工作认识她就喜欢上她,只是她当时表
明?
: : 女同志,对方只好放弃,如今闪电在一起,也陪她共度这些日子的煎熬]
: : 台湾性别教育发展协会秘书郭大卫率先表示,他是一个同性恋过来人,但是现在已有

: : 恋家庭。他很感谢过去父亲态度“中立”没有特别支持鼓励他,否则自己现在不知道

: : 上什么路。他说,过去自己有过10个同性伴侣,其中7个只有肉体关系,其他的感情
也?
: : 维持1个月,但是现在与太太结婚半年,感情只有越来越好
: : 3.这次并不只是单纯让同志可以结婚里面还包裹了让“同性配偶”可以收养小孩的修

: : 条
: : 而尤美女说贴所举的例子国外早有受样本比例不准确的质疑,目前尚无亚洲地区与我

: : 实证资料,国外的研究也指出被收养人可能面临性别角色及称谓定义上的混乱,可能

: : 亲作为榜样而影响性别认同、人格发展与角色定位等,不利子女的成长。而根据历年

: : 部资料gay远超异性恋的吸毒比例是另人忧心的,收养前一年刻意不碰毒或著理光头
就?
: : 验头发也验不到。
:
其他部分恕删再讨论也是平行线
http://udn.com/news/story/7320/2128280
不想吃冷饭…名医诉离 我选择了她…短信翻案
摘录:
[南部某教学医院一名主任级名医,以工作忙碌常深夜回家,妻子却未体恤辛劳,让他常
在饭桌啃食冰冷食物等理由诉请离婚;医师妻提出短信,反驳称丈夫疑因另结新欢才诉请
离婚。法官以丈夫可归咎责任较大,驳回离婚请求。
她并提丈夫离家后发的短信,内容为“我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女人,所以我选择她…我想照
顾她一辈子,我们和平分手,让往后的人生更开阔。”怀疑是丈夫要另组家庭才提离婚。
虽然丈夫辩称短信内容是编的,是为让妻子生气才写,但法官认为,该内容足以破坏婚姻
,丈夫有责程度较大,驳回他的离婚要求。]
同婚若是直接改民法
短信可能是这样:
同性伴侣A提同性伴侣B离家后发的短信,内容为“我不能同时拥有男人和女人,所以我选
择她…我想照顾她一辈子,我们和平分手,让往后的人生更开阔。”怀疑同性伴侣B是要
另组家庭才提离婚。
法官认为,该内容足以破坏婚姻,同性伴侣B有责程度较大,驳回他的离婚要求。
同性婚姻套用现行民法,等于是我们社会立了一到高墙阻止同志回到异性恋的可能!因为
现行的民法若不是双方合议离婚需打离婚诉讼,须符合特定事由始得诉请离婚,法院可能
判决不准离婚或是要爱上异性的同志除了本来就要付出的赡养费外另外给付高额精神赔偿

以各国同性婚姻来看,双方关系的解消(dissolution)没有一部法律是像台湾民法一样定
需要双方的合议 ,各国同性婚姻来看也没一部法律离婚要件像民法那样严格
以法国、德国与英国伴侣制度来看,法国伴侣关系的结束方式与多元 成家草案里之规定
十分相近,伴侣可以双方合意或单方结束关系,而后续 的权利义务依照彼此当初约定处
理。 德国与英国则是符合一定情形时(如德国分居达一年且无法期待关系 继续、英国分
居达五年),可以向法院请求结束伴侣关系;关系结束后, 德国与英国皆设计有赡养费
与伴侣退休年金分配的请求权利。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1. 在关系无法继续维持时,提供
较好的退场机制:现行婚姻制度下, 除两愿离婚及调解离婚外,依民法规定,原则上须
符合特定事由始 得诉请离婚,造成婚姻常在双方十分不堪的状况下收场。若在伴侣 制中
得由单方解消关系,即可在关系已难以维持时结束。 2.使伴侣积极面对与经营关系,重
新思考关系的意义:单方解消制度的存在, 或许更能迫使伴侣面对彼此遭遇到之问题,
积极经营双方 关系,亦重新思考关系的价值与意义,而非以法律规范作为逃避问 题之方
式,并以制度束缚彼此。 3. 成本低且程序简单,可能未经深思熟虑:解消程序成本低,
不排除 伴侣可能一时冲动、未深思熟虑提出解消,在制度上或许可以有犹 豫期或其他程
序设计作为缓冲,并加强他方收到通知的确认义务。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1-26 15:48:00
告诉过你,别用“回到”字眼来形容双性恋者转换伴侣性别的事。这不是同性恋转性向,只是双性恋而已。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6-11-26 15:50:00
救命阿 你有注意到 你举的例子不论 同性 异性 全被法官驳回吗这边是离婚要采有责主义 还是破绽主义的问题不要把不同法律议题混在一起讨论.....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11-26 16:05:00
囧""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11-26 16:14:00
因为离婚的事而反对同婚是因噎废食
作者: teren (blank)   2016-11-26 16:47:00
举这个例子不就告诉我们婚姻就是这样 干性向屁事?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1-26 20:20:00
原PO的系列文写的很烂观点经常自婊或不相关就是为了反对修民法 把任何可能的理论与角度塞进来结果是一堆自相矛盾自我打脸满好笑的 有问题就是要修法呀修法本来就是会吵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6-11-26 22:22:00
那就修改人工生殖法条文 好吗今天你就算另立专法 也是和人工生殖法相冲突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1-26 22:22:00
立法院一堆立法与修法 本来就常争执不下又不是只有同婚修法而已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11-26 22:23:00
拿修法的技术性来反对同婚入民法 简直好笑若是如此 立院根本可以关门大吉因为修法争执是立院的日常
作者: teren (blank)   2016-11-26 23:25:00
这逻辑看了我真头痛 更别提内容
作者: nadekowang (库特わふ)   2016-11-27 01:28:00
那如果同志之后想要生小孩用人工生殖的方式呢 法条要不要修当然这边就扯远了 现阶段还是只单论目前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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