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Uber不是共享 是不公正、是寄生、是叶公

楼主: amraam (先进中程)   2016-08-12 19:26:13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NhR8W45 ]
作者: amraam (先进中程)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转录] Uber不是共享 是不公正、是寄生、是叶公
时间: Fri Aug 12 19:25:15 2016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443862
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说,Uber是运输业,却以科技公司自居,因此,假使八月底以前,
这家荷兰公司不肯“依法在台缴税、来台设子公司、确保消费者权益”,就得离开台湾。
这个决定很正确,不过,坊间传媒却跟随主流的用语,硬说Uber代表一种“共享经济”。
但是,这个说法不对,不仅美化Uber(同时,该公司的中文翻译“优步”也把自己美化了
),并且“共享”这个具有正面意涵的修辞,也掩饰了不少问题。
众所周知,参加Uber的人很有可能大多均属兼差,在台湾,据说半数以上一周工作少于十
小时。何以兼差?两种可能。一是正职的收入不敷所需,只好加班。二是玩票性质的成分
大些,公余或工余开车逛逛,看些人、观些风光世事,多些闲钱入袋,也是美事。
惟据说Uber的车款相对新颖与豪华,而以自由之身加入这个行业的人,学历偏高。果真如
此,那么,有钱买好车,社经地位也比较高,就与收入不足的理由,不能完全吻合;或说
,假使因为车价昂贵因此兼差填补缺口,虽然这也可以理解,但量入为出的习惯还是更为
可取。毕竟,在台湾开出租车,工时长收入不高,开好车而后“不得不”兼差,等于是以
Uber的不纳税、不在台设公司的不公正作为,袭夺了专职运将的辛苦钱,很正当吗?共享
什么?“不得不”兼差已经不可取,玩票开车更让人不满,为了自己的好玩,要让他人更
为辛苦,这对吗?这是共享还是霸凌?
台湾人都知道,特别是北部,搭小黄轻而易举,打电话预约也很容易,因为出租车超量供
应。假使要以科技作为幌子,不是不成,但真正需要个别化的运输服务,愈是偏乡应该愈
是明显,Uber若是专门下乡补充不足,会让“共享”的名实更能相符。
Uber打出共享,实际上不公正竞争,另有名为共享,但其获利实有相当的比例,来自寄生
,却也打着分享的旗帜。
其中,最明显的是脸书与谷歌,它们占了欧美数位广告半数以上,份额可能还在增加。在
Google或Facebook流动的影音图文,固然不少来自业余者、使用者自己提供的内容,却也
有很多来自传统媒体,特别是报纸,但这些报纸对两大科技公司束手无策,无法单独责成
转用内容的这些高科技寄生者,与其分享合理广告收入。三年多前,谷歌提供五千两百万
英镑给法国出版业,去年拿出一点五亿欧元新闻基金给欧洲人,都是业者集结,要求其政
府作为后盾,才能取得。
共乘早就是汽车使用的一种方式,人们分享汽车的好处,不待传播科技的发达就已存在。
加入牟利的动机,会让分享更好、规模更大吗?值得研究。但确定的是,本世纪创办的维
基百科(wikipedia)无疑是最好的协作分工与分享的例子,至今它也都努力防堵商业渗
透,不肯刊登广告。另一种是公共服务传媒(PSM),它由公权力强制介入,向所有生活
在相同地理范围的人,收取相同的费用(如日本的NHK与英国的BBC),或量能收取高低不
等的费用(如澳洲及二○一三年以后的芬兰与德国),然后将其所有内容尽量开放给所有
人(通过网络则是向全世界,即便本国以外的人没有交钱)共用,限缩著作权的肆虐。
遇到Uber而高喊虚假的共享经济,却放著真正的共享实作如维基与PSM,不肯正视,无意
突显,甚至予以压抑,或下意识予以排除,这真正是叶公好龙了。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08-13 00:00:00
Google寄生传媒跟Uber是两码子事吧
作者: jerrywei17 (wei)   2016-08-13 14:25:00
单从经济角度 本来只能自用的私家车 多了更多的运用方式 就是增加的价值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08-14 00:22:00
其实Uber和AirBNB一样,打破了体制的垄断就应该回去让玩票者提供服务的角色而不是意图取而代之成为下一名垄断者
作者: alba51241 (力卜工一)   2016-08-15 15:49:00
UBER永远不会合法,而不合法,就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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