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盼减少医纠官司, 卫福部推[医疗鉴定2周制]

楼主: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7-25 23:13:50
【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云
【新闻标题】
盼减少医纠官司 卫福部推“医疗鉴定2周制”4地区先试办
【完整内文】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医疗纠纷频传,但在医疗纠纷的鉴定到诉讼官司最快都需耗时5.8个月以上,
而卫福部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的官司量,计画“侦查中医疗纠纷案件之调解及
初步鉴定制度”,卫福部部长林奏延表示,希望可以尽量在两周内做出初步
鉴定,让检察官初步了解后,再和双方沟通是否愿意诉讼前调解,目前预计
从台中、彰化、台南和高雄先试办。
医药司副司长商东福指出,现在医疗纠纷的鉴定流程较冗长,案件鉴定必须
送到医审会,首先要先确定资料是否完整,还要透过医学中心做鉴定,还有
委员会做讨论,最后才送到法院,因此需耗时约半年。林奏延提到,国内因
医疗纠纷告上法院的案件数量不少,漫长的法律诉讼过程对双方来说都是折
磨,且据他了解,近年因为医疗纠纷最后被判刑的医师只有1人。
而这个试办计画是法务部长邱太三主动找林奏延提议,主要是希望让双方有
诉讼之外的调解机会,进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官司量和缩短鉴定时程。卫福部
常务次长蔡森田指出,台中地检目前就有类似作法,调解成功的比例约5成以
上,而目前相关细节还在跨部会讨论规划中,卫福部希望最快在年底能试办
这项初步鉴定计画。
【新闻连结】
http://health.ettoday.net/news/741996
【备注心得】
我觉得,这样子强制让医纠在两周内先初步判定,不会让医纠官司变少,只会变多。
文内有提到,医疗纠纷最后被判刑的比例很低,因为实务上要找到医生处置上有违
失,很困难。这并不是因为医审会“医医相护”,不找出医师错处(实际上临床症
状变化很多,没有实际看过病人,很难断定当时医师的处置有错,也没有哪个医师
能有把握的说“这样处置会更好”“就是少做了某检查才没诊断出”之类的话)
而是因为长时间的诉讼,让医师考量时间成本,才接受家属的和解方案。
家属之所以能在长时间的诉讼中占得上风,是因为目前医疗疏失仍被认定为过失致
伤或过失杀人,属刑事诉讼,由检察官来调查。因此家属不需要付出调查成本,因
此在诉讼成本上付出比医师少了许多。
实务上,看到许多讼棍利用这点,挑拨家属对医师提告,以刑逼民,利用医病双方
在诉讼成本上的差距,逼使医师寻求(不利于医师的)和解。
真的要减少医纠的诉讼,就把医疗行为排除在刑法上的“业务过失”之外。让家属
不能利用公诉检察官调查,转嫁自己的诉讼成本给公众。这样才能有效减少不必要
的医纠诉讼。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7-25 23:55:00
问一下,如果医疗行为排除在业务过失致死,那对于真的医疗疏失,例如之前发生过有医生将开刀器材放在病人身体忘记取出的案例,又该如何处置?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26 01:05:00
这点也奇怪,在各行各业遇到客诉&纠纷,都知道找公司遇到医疗纠纷时,医院往往置身事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7-26 14:54:00
提起诉讼本来就是民众的权利,法条改还是会去诉讼而且业务过失致死并不是单针对医疗业,不可能为此修改问题是不管你怎么改,检方都要付出时间。
楼主: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7-26 22:52:00
能够减少目前的滥诉和以刑逼民就好了。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27 22:26:00
一堆三宝是挑大医院头衔去的,照道理应该是医院负责医院被告赔钱惹~才知道去补人力,修改管理方式不过~鬼岛XDDD 做事请都挑容易的路线,而非正常路线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8-02 21:05:00
滥诉的问题要仰赖检察官的素质,不是靠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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