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死到临头快被“电业法”给卖了还毫无

楼主: xxyxx (123)   2016-07-25 20:58:47
※ 引述《a2379928 ()》之铭言:
: : → a2379928: 怎么看目前的修法就是把现成电网的电网直接给财团用呀 07/24 22:
: 37
: : xxyxx: 我到现在还没看到现在修法的内容。
: : 请问你看到哪一条说把现成电网的电网直接给财团?
: 我说这位x老兄,你也帮帮忙。你在版上为电力自由化法案大力护航,结果连一次修法的
: 内容都没看过??
我说啊,我一直是在陈述我认为电业自由化比不自由好,
然后电业自由化并不是像拥核宣称的一样,是反核推动的。
电力自由化法案............
我说过了,没有的东西我要怎么看?
我可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 电业法修正总草案
: http://goo.gl/zVsC2C
来,看个新闻吧。
‘厂网分离有谱了? 李世光:《电业法》修正草案月底前报院’
http://www.storm.mg/article/144763
这是2016/07/21的新闻。
这个新闻说,法案还在经济部,连行政院都还没送过去。
那你拿这个先前马政府时代搞出来的电业法修正案去攻击?
最欢乐的是,你文章下面还有拥核的在应和.....
: 电业将划分为 发电业(又分为火力发电,核能,水力发电)、电力网业及售电业。
: 第五页第五条:
: 第五条 电力网业应为国营,以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 设置核能发电之发电业与容量在二万瓩以上之水力发电业,以公营为限。但经
: 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 前项所称公营,指政府出资,且政府资金超过百分之五十者。由公营事业转投资,其出
: 资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 第六条
: 电力网业依前项规定与发电业分割为不同公司后,不得兼营其他电业。
: 简单来说:
: 1.台电为电力网业公司,不得在经营其他发电和售电事业。而且电网只有台电一家
: ,别家不能铺设,换句话说就是台电负责铺设电网,供其他民营发电公司使用。
是台电被分割后其中一家公司专攻电网负责电网铺设。
: 2.火力发电往后会转为100%民营经营
这点没说,也不知道你怎么可以把开放民营火力发电引伸成国营不可玩火力。
: 3.核能和水力发电事业,台电亦不能经营。但是可由台电的转投资企业和政府资金投入使
: 得公营资金达50%以上。民间投资核能和水力发电比例,最高可到49.9%
: (这要有点钻漏洞的才看的懂。)
又请问哪一条说台电不能经营核能和水力发电?
人家讲的是被从台电中分割出来的电网业公司不能兼营其他电业,
台电其他部分他有提?
你的引伸会不会太脑补?
: 这样的法案我看了都冷汗直流。这法案其实很早就成行,但两年前就搁置了。结果现在DD
: P执政要重推,甚至连三年后开始卖电厂的时程都说出口了!真的有这么急着卖电厂,到
: 底为哪桩?
你啊........
我认为你解读的方式很奇怪,我是懒得替马政府时代推的法案说什么,
不过我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法案有禁止台电玩核电、火力、以及水力发电。
一直以来的风声大都是‘拆解’台电,
把台电发电部门与电网部门拆开,电网部门原则上国营,
然后再依发电方式拆开公营,目前的规划方向看来也是这样,
是要怎样解释成台电不能发电?
甚至于认为DPP要重推这个法案?
DPP要重推法案还需要本周(还是下周?忘了)开公听会?
你下面的拥核也是很有趣,这个法案是马政府写的、推的,
当时不会跳,现在才在跳是什么意思?
恐龙啊,被踩到尾巴隔年才会喊痛?
讲白了根本没关心电业自由化,只是在跟风而已,
而在那边‘前年就预言过类似的事情会发生’,
实在是,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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