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共同点之一是政商联手挟持公权力哄抢民财。
局部证据:
中国:
“最富的100个人中,51个搞房地产,25个卖假药,加一块76%,还有XXXXX。。。。。。。。。。要想发财非常简单,勾结腐败干部,把老百姓轰走。现在房地产开发商60000家,北京6000家,每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后面都有一个衙内。现在失地农民4000万,失地面积两亿亩,从农民兄弟身上无偿转移到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手里的手里多少钱?32万亿!”: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6b8b070102wp37.html
台湾:
苗栗县和金马县长、议员、司法人员,无人不贪,但台湾法律不及于这两县,而且贪官污吏,例如刘政鸿和陈明朝,每选必胜。
“东亚七地迫迁者联合大游行
蔡英文拒见国际反迫迁团体”: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872
蔡英文当选后,立即接见工商老板。劳工团体代表想见面,没时间!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7855045.A.D93.html
http://www.nownews.com/n/2015/12/23/193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