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初审通过!公寓大厦不可禁止养宠物

楼主: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7-08 15:16:17
【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
立院初审通过!公寓大厦管委会不可禁止住户养动物
【完整内文】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初审通过“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管委会可以
禁止住户饲养动物的特别约定;另外,管委会不得以规约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禁止决
议的修正条文则先行保留,留待党团协商再行修正。
召委陈其迈指出,委员会立委的意见是管委会不得有禁止饲养宠物的规定,所以把原本设
限的第二十三条文的禁止饲养动物先删除,此为重要修法方向,就是不能做禁止的规定。
陈说,但公寓大厦内饲养宠物,有危害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公共安全情况,则可在规约
内去规范,详细条文则留待党团协商处理。
提案人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表示,蔡英文总统也很重视动保,建构友善的宠物环境是趋势,
过去有年轻朋友反映住在社区大楼内,管委会却不准养宠物,自己原本养得宠物差点变成
流浪狗,现行法规不利打造爱护动物的环境,所以特别修法。
另外,修正草案也新增,公寓大厦有65岁以上老人的住户,外墙开口部或阳台得设置不妨
碍逃生,且不突出外墙面的防坠设施,保障老人安全。
【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54623
【备注心得】
越来越多人住在公寓大楼里,也越来越多人饲养宠物,
养宠物与不养宠物的邻居产生的磨擦,一直也都是公寓大楼管理的麻烦事。
过去管委会有极高的权限,可以透过直接禁止来解决这项争议,
但对于饲主来说就变成完全无法抗辩,有苦说不出。
新法朝向把争议丢回公寓大楼内部解决,确实增加了管理上的麻烦,
但公寓大楼何尝不是个具体而微的社会,如果社区居民可以在重新讨论的过程中,
理解到彼此尊重的重要,而不是一味指责对方带来麻烦,
相信对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也是很好的。
作者: ttt95217 (略)   2016-07-08 17:06:00
兔子不会叫 还ok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6-07-08 19:13:00
除非明定不可禁止,不然删除这条也不代表不可做这种约定吧
楼主: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7-08 19:24:00
也许多数决最终仍约定禁止,但至少不能单方面决定。
作者: Brown1010 (0W0)   2016-07-09 11:50:00
管委会:好吧,那养宠物的那间管理费十倍好惹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7-09 12:34:00
推最后一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