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反对一例一休的几个迷思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16-07-06 15:25:40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Fant1408 ( )》之铭言:
: : 不然这样好了
: : 尚市长也来号召人上街支持一例一休
: 这逻辑是有问题的。
: 现在是要反对的人上街,宣扬自己反对的意见,而不是赞成的人上街.
: 为什么不是赞成的人上街呢?
: 废话,赞成的人都已经享有利益了,你叫他们上街干什么?
: 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搞不懂,难怪昨天会在外面丢脸...
: 我倒是欢迎某些人继续自我感觉良好下去,反正丢脸不干我事。
我是这样思考的
我一个人推动某项运动
譬如,废除机车两段式左转
然后固定时间上街头去表达诉求
从头到我都仅有我一个人
请问这样叫做丢脸吗?
美国一位77岁老妇在美国白宫前[进行反核反战示威
搭帐棚长期抗战
这么一作就是三十二年的时间
直到他去世为止
请问这样叫做丢脸吗?
人民为了自己的理念上街
人数虽少
似乎蚍蜉撼树
但这样的价值是丢脸的吗?
虽然我本人也是反废死派
但是之前反废死白玫瑰运动上街头
人数远远不及红衫军、太阳花
请问
我们是否应该用你同样的标准来去看待反废死运动?
认为那是一群丢脸的人?
而反核运动从鼎盛期的数万人上街头
逐年递减到今年人数腰斩在腰斩的局面
我这个挺核是否应该躲在电脑前科科笑反核很丢脸?
人数到底要多少才叫不丢脸?
五十人两百人很丢脸
对曾经有过数十万人上街头的台湾而言
一万人丢脸吗?
一千人丢脸吗?
原本有五万,现在变五千丢脸吗?
原本有五十人,后来变成五百人也丢脸吗?
标准到底在哪里?
说句实话
不论我对特定议题的理念为何,支持与否
无论他们人数之多寡
我绝对尊重他们发言的权利
敬佩他们上街的行动力
我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地方好被你看不起的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7-06 15:27:00
有行动>没行动 人数足够的行动>人数稀少的行动'_'人一开始都会少的啦 如果真的诉求强烈 就不要放弃'_'b
作者: masquer2 (迅速的草)   2016-07-07 23:49:00
非常认同你的看法,我也不懂为什么少数人表达意见就是丢脸。尊重少数人不正是民主的前提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