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反对一例一休的几个迷思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16-07-06 10:42:14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 引述《MADAOTW (MADAO)》之铭言:
: : 同意。但新版本修正案加班费假日反而比休息日低,应该修正到至少一致
: 法有其目的性, 但是这行字看不出有什么目的.
就现在休息日的加班费比较多
而假日有些资方会利用漏洞
或者是自己的放大解释找劳方加班
但是给的加班费却比加班日还少
当然你硬要说例假日不能上班
只有休假日可以加班
这种实验室数据我就不多说了
: : 有变形工时条款与84-1,我想你不需要为这些人担心,
: : 更何况例假不一定要在周六周日加班上限46hrs分配至五个正常工作日
: : 也最多加二到三小时,这是议题本来就是多余的担心,
: : 因为员工要是能在40小时赚到生活所需的月薪,何需加班,
: : 为了钱而制造加班本末倒置
: 变形工时的总工时并不会改变, 84-1适用的行业有限.
: "员工要是能在40小时赚到生活所需的月薪,何需加班"云云,
: 是不切实际的假设.
: 因为是否能在40小时内赚到生活所需的月薪,
: 看的还是这名劳工从事的工作产出效率如何.
??????
所以这是假设劳方必然会因为生活的压力
而加班时数超过40小时?
这边反而是反一例一休派按守法前提说明
而这支持派却以违法为前提?
且以生产线作业员的工作来看
将两到三小时分配到一周五日之中
跟集中在星期六一天加班
其工作产出效率会比较差吗?
如果没有
那上限40小时就在那边
如何顾及支持派心心念念那群少数需要靠大量加班
甚至要超过法定上限时数才能养家活口的那群人?
合理的作法不是废止40小时上限?
或者是个案处理?
怎么或是一例一休与两例假之争呢?
你就算一例一休
若劳工40小时就是赚不到他所需要的金额
这样饿死不是?
还是以两万多的底薪作业员来看
每个月多不到几千元就可以彻底改善他的生活来着?
: : 结果无视一例一休下资方利用薪资结构降低加班费与扣年终奖金,
: : 加班费换补休 这些"合法"方式
: : 戴人双重标准帽子前请先去面对对方到底再说啥洨不是很好吗
: : 那我也可以说你们选择性装死嘛!!
: 这套标准只检讨一例一休, 却无视二例也可以比照办理.
: 这就是双重标准, 帽子自己爱戴就不要责备别人.
例假日照目前劳动部的说法
就是卡死不能加班,不能转移天数
只要动了,就是违法
且如果有人扩大解释紧急状况加班
按法也应该提供加倍的加班费与补休
但一例一休却就是少掉那一天补休
且原始版本上面加班费还比较少
若真的不要双重标准
是否要把两种版本的放假方式拿来比较?
你原文被砍掉了,当初也只检讨另一方
接着M大检讨一例一休
刚好双方互补来看啊XDDD
否则就是一个互戴帽子的局面
: : 是高教工会 差那个字差很多,他们关心这议题肯定比你久
: : 因为你能请轻松key出公会而不察觉有异
: : 中国的低成本劳力密集产业更多,可是劳动法写的还是比我们好
: : 照你的经济学想法我想劳基法也不用编了,美国黑奴也不用废了,
: : 全请童工(建教合作生)也不错
: 1. 实际上高教公会并不存在, 一字之差并不影响阅听者
: 辨识文字所指为高教工会.
: 关心议题久不代表论点正确, 论年资高教工会
: 远远输给政府机关几百个马身, 看来后者肯定是正确的吗?
呃,你可能要先去查一下公会与工会之定义
两者存在意义差别很大
当然这是枝微末节
不影响你拥护一例一休觉得他比两例假+七天假更能维护劳工权益的宗旨啦
不过定义既然有别
讨论上还是要区分比较好
其实这边就承认写错字即可
多扯那堆什么不影响阅听者.....
有点为争而争的感受
: 2. 现实是由于法令执行还有相当严重的人治问题,
: 中国的劳动条件并没有你想像的这么美好;
: 而劳工法令松散的德国, 他们的劳动条件远超过台湾.
: (德国的工时上限是48小时, 大部分没有订定最低薪资.)
这边我没有研究
想请教没有订定最低薪资
是代表他们劳工的薪资可以无下限的吗?
另外,人治部分这跟修法本身无关
如果这个国家今天法规订定很好,但人治严重
要想办法的则是要如何解决人不守法的问题
但今天国家订定法规就有很多漏洞,很多问题,同时人治问题也很严重
那就会出现了许多理应违法的行为现实上却变成完全合法的在压迫劳工
譬如当初可以得诺贝尔奖的无薪假
就算有个想作为的劳动部门官员
想要开罚,却会发现法规上我们根本拿对方没辙
下场恐怕更惨
要改革的东西也只会更多
当初无薪假就紧急追加相关管制条例
要事前申请等等的
如此,不如当初立法,或者是修法时就提供很明确的规定
如果今天譬如新北劳动局长失职怠惰
那我们只要换掉一个劳动局长
立即就可以对于劳动条件做出改善
若是当初立法本身就有问题
遇到新北市劳动局长没作为
我们把他换成赖香伶结果还是做为有限
如没有明定休息日要给薪
结果就是修正案通过
资方可以完全合法的给予劳工四天无薪假~~
: : 效果不大,那休二例你干麻反对,还弄这么一篇看似迷思,我看是您的迷思
: 效果不大指的是在待遇的提升上.
: 这并不难理解. 以法律方式提高最低待遇,
: 雇主可以透过企业内部的调整(砍奖金之类的)来平衡.
: 而那些待遇已经低到不能再低的,
: 大部分都伴随着产业本身就是低利经营的特性.
: 成本超出利润就代表产业最终会倒闭, 工作机会消失.
配合上一段
资方可以合法给予劳方无薪假
那么原本已经非常没钱,快要给鬼抓走的那群你很关心的劳工
会不会因为少掉这四天薪资,跑去自杀?
其实我们也不能说不可能
而你现在的说法
说两例假会导致部分低利经营的公司工厂倒闭
最后工作机会消失
但我没记错的话
一例一休按法规设计是会增加休息日的加班费
也就是增加资方人事支出成本
那么又是否会牴触你所谓专靠压榨人力资本勉强维生的公司工厂生存?
坦白说还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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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的新闻
“一例一休”新制 南投观光业界忧出现倒闭潮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5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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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代表什么?
只要我们在法规面上提高劳动条件,改善劳动环境
就一定会有部分专门靠吸劳工血的公司工厂会倒闭
所以,我们不要提高劳动条件?改善劳动环境?
所以拿有资方会倒闭,导致失业潮来当作阻挡劳工要求更好待遇的说法
其实是不具道理的
若真的导致失业率大增
那么政府应该做的是对于失业潮的配套措施
而不是说阿会有失业潮,所以我就不改了
且现在政府正在推的工业4.0
本质上就是用机器来替代人力
这造成的结果是有钱买设备的公司,不需要请这么多人→劳工失业
没钱买设备的公司,因为人力已经被压榨到极限,无法再压榨了倒闭→劳工失业
不论怎样,上下两边极端都会因此产生失业人口
所以我们不要推动工业4.0吗?
退一万步
政府若真的要拿失业潮来当作推动一例一休而不是两例假的理由
那政府是否应该提出会因两例假与一例一休具体倒闭的公司工厂数量?
因此失业的劳工数量?
与主要冲击的产业与地区?
如果两个方案影响人数少到一个极限可以忽略
那我们为啥要选一例一休?
如果两个方案本身影响的差距也是小到极限可以忽略
我们为啥要选一例一休?
如果两方案影响差距甚大,两例假整个会让台湾产业界崩盘
那我们自然会选择一例一休
但请问,现在政府给了我们什么?
就一个乡民到八卦版做梦说
有消息指出两例假会让台湾产业死光光
请问,这是在说服人民
还是在操作舆论风向?
: : 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精神是政府控制一切生产
: : 没有这点要说自己国家是社会主义可是会被笑的
: : 就像美国的桑德斯对北欧的误解一样
: : 工时降低 高富人税 社会补助 健保 这些本来就不是社会主义独有更不是特征
: : 而资本家不爱分享利益 这也是美国资本主义建国200年以来的事实
: : 从黑奴 童工 工会 到现在基本时薪15镁,这些企业还不是活的好好
: : 借口真的太多
: 关键字: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经济.
全球化造成世界各地劳工失业与部分竞争力较弱的产业倒闭
譬如过去的低技术高劳力密集的产业,在台湾非常之多
现在多数全移动到中国、东南亚地区了
每次G8/G7会议都会集中全世界一堆人劳工跑去抗议全球化
因此,我们不要全球化了?
虽然我是支持两例假的人(因为我是劳工想要更多劳工利益很正常)
但持平一点来讲啦
要吵一例一休与两例假的利弊
政府是否应该更负责任地把资讯公开?
现在影响范围根本没有人知道
而对劳工而言
一个例假比较少,薪水有可能微幅上扬
一个例假比较多,薪水可能不会动,但要微幅上扬也是有可能
(增加特殊加班的条文,或者修改例假的给薪补休定义)
我是劳工当然选后者
但如果实际状况是
一个例假比较少,薪水有可能微幅上扬,你可以找得到工作,一二十年不用烦恼
一个例假比较多,钱有可能比较多,但全台有30%的人会失业
我是劳工当然选前者
如果没有这种具体的数据
恐怕劳工还是只能去诉求自己的利益为主的方案
尤其在国民党八年执政之后
贫富差距扩大
相对剥夺感非常严重
要劳工去顾虑资方怎样怎样
我觉得我只会说他们叫他家的败家子少买两台跑车,少包养两个女明星
就足够负担两例假这四天的人事成本了
作者: dick01411 (D.C.)   2016-07-06 11:32:00
我要两例假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7-06 15:06:00
我想他早知道二例与一例一休的优劣性讨论,只是他那篇双重标准的狡辩态度把我惹恼了
作者: yudi1991   2016-07-06 15:59:00
就只是想带风向而已啦
作者: fish0048 (DJ4酷黑)   2016-07-06 21:48:00
推理性讨论 公开资讯也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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