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反对一例一休的几个迷思

楼主: MADAOTW (MADAO)   2016-07-05 13:51:47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之所以说是迷思而不是谬误,
: 是因为很多人应该都没有搞清楚就下决定了.
: 但是我说的这群人不包含高教公会那群人,
: 他们应该很清楚这些东西.
: 1. 国定假日一定放得到假.
: 事实上国定假日得经劳工同意上班, 并选择加班费或补休.
: 此一待遇基准与休息日类似, 仅在加班费上有出入.
同意。但新版本修正案加班费假日反而比休息日低,应该修正到至少一致
: 2. 例假一定比休息日好.
: 例假日非紧急事故不得加班, 加班需补休.
: 这会使得雇主不愿意让员工加班.
: 乍看之下是美意, 但是有些从事低薪工作的人
: 就无法透过加班来增加收入.
: (低薪不必然是雇主的问题, 主要还是跟经济结构有关.)
: 实际上, 例假也是限制了一部分的劳工权利, 藉以强制劳工休息.
有变形工时条款与84-1,我想你不需要为这些人担心,更何况例假不一定要在周六周日
加班上限46hrs分配至五个正常工作日也最多加二到三小时,
这是议题本来就是多余的担心,因为员工要是能在40小时赚到生活所需的月薪,何需加班

为了钱而制造加班本末倒置
: 3. 在讲例假的好处时, 就假设雇主完全不会违法.
: 在讲休息日的缺点时, 却假设雇主一定会违法.
: 标准不一是要比个屁.
结果无视一例一休下资方利用薪资结构降低加班费与扣年终奖金,加班费换补休 这些"合
法"方式
戴人双重标准帽子前请先去面对对方到底再说啥洨不是很好吗
那我也可以说你们选择性装死嘛!!
: 4. 劳工低薪过劳很可怜.
: 这主要跟台湾的产业结构有关, 跟工会的力量不强也有关,
: 跟有没有二例关系反而不大.
: 在低成本劳力密集产业尚为产业主流的当下是不适合硬推二例的.
: 这种东西只需要基本经济学常识就能察觉,
: 而且我不认为高教公会那群博硕士会一起不小心忽略.
是高教工会 差那个字差很多,他们关心这议题肯定比你久
因为你能请轻松key出公会而不察觉有异
中国的低成本劳力密集产业更多,可是劳动法写的还是比我们好
照你的经济学想法我想劳基法也不用编了,美国黑奴也不用废了,全请童工(建教合作生)
也不错
: 5. 我的待遇好低, 所以我要推动立法来提高我的待遇.
: 欧洲各国研究相关改革的学者,
: 大多同意在劳工待遇上法律的效果不大.
: 劳工的收入来自于雇主, 雇主的收入来自于客户.
: 劳工的待遇最终还是得看客户愿意付多少钱.
: 法律改得很好很强大, 客户不愿意掏更多钱, 一样是白搭.
效果不大,那休二例你干麻反对,还弄这么一篇看似迷思,我看是您的迷思
: 6. 所有的老板都是惯老板.
: 将特定阶级抽象化是古典马克思主义的特征,
: 而且它已经退流行了.
: 你出门逛个一天就可以遇到n个老板,
: 问问他们老板好不好当比较实际.
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精神是政府控制一切生产
没有这点要说自己国家是社会主义可是会被笑的 就像美国的桑德斯对北欧的误解一样
工时降低 高富人税 社会补助 健保 这些本来就不是社会主义独有更不是特征
而资本家不爱分享利益 这也是美国资本主义建国200年以来的事实
从黑奴 童工 工会 到现在基本时薪15镁,这些企业还不是活的好好
借口真的太多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7-05 15:17:00
我大推第二第三点解释,加班谁规定一定要在周六加?平日加班两三个小时不行?加班费计算法可以一样啊都规定了加班时数上限,真顾虑需要靠大量加班的少数不是反而应该废除加班上限时数?或者正面表列特定行业可以例外用特别法来保障权益现在的修正案摆明的就是一堆漏洞等着人钻未来还要靠一堆劳动部解释函来补洞而补法会不会跟75年变形工时一样反而变相剥夺劳工休息时间,谁知道呢?又没有立法院监督解释函
作者: axiz711 (埃西小七)   2016-07-06 01:26:00
七日假一直被一例一休盖掉,七日假才是真放假周休二日是劳动部要减少工时的做法,凭什么牺牲那七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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