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向劳动部讨回休假> 公布第一周统记结果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03:07
恕删喔!让我来键盘带风向一下XD
现行规定例假跟休假的差别在
1、是否可以加班(非天灾):例假不行/休假可以
2、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休假加1小时领不到1小时时薪/例假多领1日薪
劳动部的修正草案要改成加班费休假比照例假,不过是用小时计。
也就是加1个小时多领1个小时时薪。
还有例假日只有天灾可以加班,赶工不是法定允许的加班事由喔!
意思就是就算劳资你情我愿,也不准在例假加班。
劳基法规定要经过劳工同意才可以加班,
不希望加班的劳工,请不要同意加班,
改善劳动环境不能只靠政府,劳工要先重视自己的权利,
我猜可能有些人怕被资方点名做记号,
所以主张2例假,这样可以强迫老板必须放假。
我觉得这种想法也太天真!
你连拒绝休假日加班都不敢了,例假日叫你来加班你还是会来,
而且依法不能给你加班费捏,潮爽der
郭董说他们家员工都是自愿假日来公司培养兴趣,没领半毛钱呢!
2例假当然是我们要努力的目标,
但是现阶段看起来还是1例1休比较好,
至少对守法的资方,
能够维持劳方休息品质并合理在旺季请员工配合加班。
而且对无良的资方,
也至少还能保有1天加班费的谈判空间。
长期来看,首要劳工应该有避免常态性加班的认识,
常态性加班->公司可以少请人->省下的钱老板拿走->人力不足->要你加更多班
追求加班费对劳工根本就只是在帮资方压榨自己而已,
当常态性加班不再是普遍的情况时,
才比较有施行2例假的空间。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08:00
想太多,资方可以压低平日的薪资加到休息日,让你加一天班结果每周少休一天,薪资不变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11:00
2例也可以这样玩阿,所以我才说应该要拒绝常态性加班阿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14:00
有一个东西叫劳动检查,虽然只有某地区适用不过有检举有保庇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14:00
更多会在面试一开始就问你是否配合加班?不配合连工作都没有,还有大部份的公司连遵守劳基法都做不到,更别说现在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15:00
法定的筹码越高当然能争取的越多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16:00
还故意开这个洞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18:00
我还没看过上台前自废武功的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18:00
法定的筹码劳工敢用吗?敢用的话直接拒绝加班不就好了不就是在讨论劳工有些法定筹码不敢用的前提下讨论的吗很难说法定筹码越高能争取的越多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20:00
很多人连自己有什么权益都不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懂劳基法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20:00
所以还是再次强调应该拒绝常态性加班,那种问你是否配合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21:00
打电话检举都不敢,就把机会留给其它人吧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21:00
所以才要强行规定,尤其有很多公司专找刚毕业的大学生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21:00
加班的公司,一律回答只配合短期旺季加班,不录用的话这家公司也不值得待了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22:00
当然配合,我上班劳检继续啊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22:00
台湾从小的教育并不鼓励争取权利或勇敢拒绝,这也是原因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23:00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所以增加法定筹码也没用阿!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24:00
付得起加班费不就好了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24:00
就是因为双方劳资.知识.财力极不对等所以才需强行规定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24:00
大部分公司连劳基法都做不到,所以采用公司比较容易配合的法令,这样遵守劳基法的公司不是会比较多吗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26:00
没用不代表你可以剥夺这优势好吗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26:00
就是连大部份都违法,所以不能放这种可被资方操作的空间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27:00
我写这篇就是要论述强行规定不见得有用阿!不遵守法规的公司遇到不知道自己权利的劳工,稳死的阿,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28:00
有任何漏洞一定是资方拿来作为压榨,决不会乖乖守法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28:00
目标还是要让公司能够执行,并培养1例的劳动环境。现行规定就是1例,可是劳检下去还是死一片阿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30:00
得了吧 守法都做不到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31:00
劳工不知权益应该要宣导,而不是理所当然的去配合这些一定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31:00
做不到表示现在的企业环境跟不上法令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6-06-27 01:32:00
培养1例的劳动环境=培养月休四天的劳动环境 ?????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32:00
会钻漏洞的公司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32:00
现在只有30分目标是80分,我建议的方式是先推到60分就好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33:00
上一篇那位还说有七成办的到周休二日 怎么了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33:00
企业有义务要跟上法令,而不是要法律停滞不前配合它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34:00
等到60%的公司都能做到60分了,我们才有往80分推的本钱一开始就定公司很难做到的80分,大部分都码懒得理你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36:00
遵守法律是义务,而不是把它视为理所当然要人家给时间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37:00
我记得劳基法有罚则的吧 定高一点一定不会当没事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37:00
打从一开始就是公司的成本,负担不起可以不要创业,而不是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38:00
我是要比喻2例(80分)是我们的目标,先要求1例1休(60分)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38:00
觉得劳工要吞下去,法律永远要配合你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42:00
好啦!现在不就七成办得到周休二日了 是时候该升级喽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42:00
法令的制定也要配合时空环境,不能一味要求国民守法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43:00
已经可以两例啦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1:43:00
这论点好神....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43:00
举例假设我是一间公司的老板,1年只有7、8月是旺季在守法的前提下,2例的法令下我该怎么运作?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6-06-27 01:45:00
kev 对于这位不知从哪来的板友 我也是看不懂他的重点~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1:45:00
设立子条文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45:00
没有公司是不能倒的,让该倒的倒,该进入市场的进入市场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46:00
时空已经到喽。请付完七八月份的加班费或补假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6-06-27 01:46:00
似乎对立法 跟 执法 有些错误认知似乎在抱怨现在执法不力 所以立法该降低配合执法~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06-27 01:48:00
他的逻辑太神奇了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48:00
立法不该考虑时空环境吗?德国的法律可以直接拿来我们用清朝的法令可以直接拿来给我们用?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48:00
那是他的哲学 不一定要跟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49:00
可以具体说明一下神奇在哪边吗?为什么台北市的法令跟高雄市的法令不一样?就是因为时空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1:50:00
大方向不订出来却先去想“特定职业”....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50:00
环境不一样阿?所以法令制定不该配合时空环境吗?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1:52:00
要配合 但不是从树枝中长出树干的空中楼阁先有两例的大方向才会有后续特殊职业的修法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1:54:00
台湾各地法令都一致吧还是你说的是执法的执行力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55:00
大方向是要拒绝常态性加班,短期的业务旺季是普遍且合理台北的生育补助就跟高雄的不一样阿!各县市都有市议会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1:56:00
短期业务不能代表全台湾的劳工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1:56:00
自己的法规,中央主管业务才归立法院普遍性加班老板就应该多请人,提高加班费是有问题的作法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1:59:00
生育补助都出来了orz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00:00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 台北法规http://law.kcg.gov.tw/law/ 高雄法规多的是两县市法规不一样的,这是地方自治阿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02:04:00
生育扯远了 请回归劳基法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08:00
法规位阶看一下....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17:00
法令含命令,没差啦,我只是要表达立法要考虑时空环境!这不只是执行劳动检查的问题,举例来说,明天法律规定每户碳排放量要低于现在的30%,这种法律有办法落实吗?30%是目标,但是不是慢慢降民众的配合度会比较高,直接订一个大部分人都做不到的标准,结果就是大家都违法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21:00
请定义一下"落实"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21:00
也就是我们现在劳基法的执行惨况。我对落实的可操作定义是规定检查标准,能在不超过稽核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23:00
法律有生效日的 谁说一定要当下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23:00
单位业务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大部分稽核都能通过,少部分可用裁罚的方式逼他改善。举例来说,现在的劳动检查普遍不合格,你要罚厂商要嘛会搞到厂商倒闭,经济出问题,要嘛抓大放小,大公司还会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25:00
重点不是大部分"能"做到,而是大部分"试着"做到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26:00
订一个2年后的生效日,大家一样到2年后跟你反应做不到啦还不如今年订60,明年订30,当大部分人都能做到60时,我们才有能力处理那些死都不改善的厂商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28:00
当今法律也没办法落实零犯罪,那刑法还要不要?法律要强制他改不是等著大部分人改先有强制戴安全帽还是先立法,这先后不难吧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29:00
要阿,我没说不要罚阿,那刑罚所有罚则改唯一死刑,大家就不违法了吗?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30:00
没有法你要罚什么?一例一休就开一堆洞给资方了,一切合法要罚什么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34:00
可不可以告诉我哪个洞是1例1休有而2例没有的?不开心加班的话劳工可以不要同意阿又要绕回来法律筹码的概念了吗?我就是要论述法律筹码在劳工不敢用的前提下没用阿..orz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39:00
最关键的差异还要问,你连懒人包都没看过是吧....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40:00
敢问是哪包XD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40:00
不想加班就能不同意你在做梦喔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42:00
呃 那个东西订下去是法律的层级...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44:00
现行规定的1例就是法律层级了,您觉得落实状况如何?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46:00
那个并没有什么难以执行的地方,或者你有数据要说执行的很烂?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48:00
我也认同对资方来讲没有什么难执行的地方,困难在劳方不敢拒绝常态性加班,所以2例不见得对劳方有利阿!还是您认为执行劳检下去大部份的公司都符合1例的规定?这部分确实没有数据,是凭想像的。好啦,我认同2例等效禁止劳工领假日加班费,可能有助于劳工不爽在例假加班,从而改善劳动环境?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54:00
这样的情况跟我说问题在劳方?劳工不敢拒绝是因为有把柄在老板哪里,而老板也可以有技巧的让你主动离职这对四十岁以上或很难找工作的又要养家族群来说拒绝加班跟自杀没两样
楼主: asapoolu (asapoolu)   2016-06-27 02:56:00
请告诉我在这样的前提下,为什么2例比1例1休好?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6-27 02:57:00
完全落实当然不可能,重点在于有要求如果有额外要加班,那个是子条目可以修的,重点是以目前的状态选择是否要加班的权限大部分在雇主身上加班部分的条目完全可以另外立法并不牴触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6-27 07:13:00
为什么大家都假设资方一定只会休一天?我工作10年从没碰过凹我周休二日的公司,守法的还是多数吧,我面试时都直接讲明周休不加班,也从没公司因此刁难过我法律订再严,惯老板不守法还是没用,反而会让守法的公司失去弹性,我觉得重点不在一例一休,而在劳检是否有落实,另外有奖励机制鼓励劳工去检举,让公司不敢随便违法加班,要加班的就按照规定付加班费
作者: wetteland ( )   2016-06-27 07:26:00
↑因为他们想搞垮台湾的产业环境,发起的是中国扶植的在台左翼势力。然后一堆傻傻没出过社会的年轻人就被带着走了。他们就是没出社会才想像老板一定是坏人,也不到社会上真的有劳工会想多加班赚钱。
作者: icq150220 (龚龚)   2016-06-27 07:48:00
没遇过就当没有这样的公司存在 天龙人真有趣 认为可以拒绝公司不合理加班要求 或认为没上这公司也无所谓的要嘛还没上班 要嘛人生顺遂 当全家没你这薪水活不下去时 你什么都要答应好吗?还有认为喜欢加班的 你可以每天都加班三小时周六也上一整天班试试 看你会不会喜欢囉而且是劳动性的工作 大概一个月就会脾气暴躁起来了吧?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27 08:18:00
是你自己反左反到把左派全都当亲中共了
作者: preisner (ppp)   2016-06-27 08:25:00
只要劳基法所有罚金提高百倍以上且一半给检举劳工就同意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6-27 14:23:00
现在是谁在代风向啊 这帽子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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