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eordie (Geordie)
2016-05-25 21:05:31※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NHQ7TlK ]
作者: frolicker (像孩子般)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讨论] “住民自决”才没这么简单!
时间: Wed May 25 21:00:06 2016
根据英国研究调查,标题含有惊叹号可以增加读者的点阅率。
骗你的。
以下正文:
现在应该多数人都多少认识“法理台独”了,根据“台澎主权未定论”的事实,主张岛民
透过“住民自决”的方式建国。但是问题就在于什么是“住民自决”?是公投吗?还是什
么?而到底要怎样才可以走到“住民自决”那一步?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一件事情:根据联合国宪章,住民自决只是“解殖”(decoloni-
zation)的一环。没有解殖就没有住民自决!
很重要所以讲三遍:
没有解殖就没有住民自决!
没有解殖就没有住民自决!
没有解殖就没有住民自决!
我所谓的解殖,不是文化上、语言上、意识上的解殖,而是针对“解除殖民政府”这部分
的解殖。文化上要不要解殖是自家的事,联合国不会管。虽然这听起来很像废话I know,
但这很重要,因为这是为了要避免透过“住民自决”而合理化“殖民”的可能。请听我娓
娓道来:
如果没有解殖,有可能自决吗?没有解殖的“住民自决”,就只是“被自决”而已:被殖
民体自决。这个情况完全就发生在福尔摩沙。
在1949年的时候,蒋介石就以一个跨街大步条“住民一国”合理化强占日本领土殖民地台
湾的行为。你问,没有人反对吗?啊就戒严啊!谁敢反对?
在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平条约》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FPT)正式生效。
这个SFPT是同盟国跟日本签订的,里面明确地提到日本放在在福尔摩沙和澎湖列屿的一切
权力、权利、名义和要求。照理来讲,福尔摩沙跟澎湖列屿本该恢复自由的土地。
然而!奸诈的蒋光头却在SFPT生效前的三个小时和日本签下“中日和约”,指定
Nipponized-Formosan(日籍福尔摩沙人)被视作R.O.C. Nationals,在没有进行“解殖”
的情况下,福尔摩沙人的国籍就这样被“自决”了(但中日和约里也没有提到福尔摩沙跟
澎湖列屿归给谁)。从这里我们先整理一下:1) 住民自决必须要以解殖为前提,没有解殖
的住民自决都是假象 2) 中华民国的“住民自决”违反解殖原则,因为它本身也是个殖民
体
有没有其他“被自决”的例子?当然有啊!首先就是ISIS,占地为王,想要以“住民自决
”的方式来被承认,然后根本没有人理它,还被轰炸哟。比较近期的case还有乌克兰的克
里米亚,因为被俄罗斯渗透,所以“被公投”、“被自决”,现在就被俄罗斯掌控了,联
合国不承认,目前也积极介入中。所以没有以“解殖”为前提的住民自决一切都是梦一场
(点拨那英-梦一场:https://goo.gl/ak6xnm)。“住民自决”本身就是在联合国的一个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to Colonial Countries and
Peoples”(“授予独立给被殖民国家与人民的宣言”)中被提到的。所以要“住民自决”
首先我们福尔摩沙人必须体认到中华民国是个殖民政府,我们才能够透过“解殖”的方式
来达到“住民自决”。
接下来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完成解殖跟住民自决,必须在联合国的监督下进行才算数(刚
好以上蒋介石、ISIS、克里米亚这三个例子就是反例,是没被联合国监督的住民自决)。
解殖跟住民自决的权利其实都是写在联合国宪章里面的,所以这个过程当然必须受到联合
国认证。说明解殖的一个网站(http://goo.gl/b0m5d6)也有提到这一点:
"decolonization was overseen by the United Nations, with UN membership as the
prize each newly independent nation cherished as a sign of membership in the
community of nations."
(解殖是受到联合国监督的,而新独立的国家可以成为联合国成员,作为国家社群成员的
标志)
此外,联合国解殖特别委员会也有提到过:“in the process of decolonization there
is no alternative to the colonizer allowing a process of self-determination”
(在解殖的过程中,没有让殖民者允许住民自决的选项)也就是说,在被殖民国家内部自
行行使的“住民自决”都不成立,一样都会是梦一场!(那英的梦一场请单曲循环)
总而言之,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强调“住民自决”、“解殖”、“联合国承认”这三者
的关系,基本上这三个缺一不可。“住民自决”是在“解殖”底下,而这两者又是在“联
合国宪章”底下。根据上面所说,只要福尔摩沙完成解殖而独立了,我们也可以加入联合
国,作为国家社群成员的标志。我们也都知道,台湾之所以进不了联合国,是因为台湾还
有个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是不被联合国承认的。联合国甚至不承认中华民国的护照。但是
!联合国其实保留了福尔摩沙的位子。在联合国的每一个位子都是以领土主权为单位,而
福尔摩沙的位子在1952年4月28日就已存在。只是这个位子现在是空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合
法代表福尔摩沙。
在1966年,联合王国(俗称英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报告:"Sovereignty over Formosa is
undetermined....in our view, that the question of who should represent Formosa
in the U.N. is also undetermined."(福尔摩沙主权未定,在我们看来,关于“谁能在
联合国代表福尔摩沙”这个问题也还没有答案)所以其实那个位子一直在那里等着我们,
只要我们完成“解殖”,联合国解殖特别委员会自然会让我们坐进属于我们自己在联合国
里的Formosa的位子。只要联合国允许已解殖的Formosa进入联合国,我们理所当然就是被
视为一个主权国家了。所以透过联合国解殖是一个步骤,而让联合国承认福尔摩沙并让福
尔摩沙坐进在联合国里等着我们的位子就是解殖的最终目的。
(而中华民国这东西…它的官员连踏进美国马里兰州一步都不行,这种东西想踏进联合国
,真的impossible. 奸诈的小马九跟小金聪曾经想以吹擂人权&民主在殖民地成果显著的
方式来偷抢福尔摩沙在联合国的椅子,提了一个 “Taiwan Policy Act”,希望美国国会
“承认”治理当局为“政府”。结果当然没通过,然后它就死掉了。15年来,中华民国一
直争取加入联合国,但它争的其实不是“中国”的代表权,而是想要抢我们Formosa的位子
!)
讲到这里,当然也要提醒各位,要独立的话(解殖-住民自决-联合国),我们必须清楚知
道自己的本名: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不是Taiwan and Penghu),而我们都是
Formosan(福尔摩沙人)。(金马的朋友抱歉了…不想当中国人的话快入籍福尔摩沙!)
基本上,福尔摩沙才是我们最原始、最纯粹、最没有殖民痕迹的名字。台湾这名字其实也
是带有中国跟日本殖民的影子的。
问题就在于,要怎么样做才可以让联合国看到我们福尔摩沙人想要独立为主权国家的诉求
?刚刚已经说了,在体制内办公投是没办法达成目标的。想要独立,必然得透过解殖,认
清福尔摩沙仍在被中(华民)国殖民的事实,并且在联合国监督下进行解殖才有可能。然而
,现在的福尔摩沙却成了国际孤儿,很少人理会我们仍被殖民的事实。
但一方面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福尔摩沙人被换了名字,成了中华民国人,成了“中华
民国的台湾人”,而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我们的本名。如果我们不去拾起我们的本名“福尔
摩沙人”,我们就不会拥有属于福尔摩沙人应有的人权。所以如果我们要行使福尔摩沙人
拥有的“解殖权”、“建国权”,我们必须诉诸于Human Rights Realization(人权实现
),来决定我们自己是谁、我们想要成为什么人:ROC人、中国台湾人,或是福尔摩沙人。
我们的身份认同会决定我们能拥有什么权利。如果我们福尔摩沙人不发声、不做出行动、
不抱怨、不表达我们的不满、不提出控诉,根据联合国的规则 “No Trial Without
Complaints”/“Consent With No Injury”,那我们就是“没有受伤的人”,或是“默认
的人”。因为人权必须要被行使,不然它就是nothing。如果你不想要做出行动而保持沉默
,以法律的观点来看,你就是没有受伤的人。而如果你们对联合国提出抱怨,联合国就必
须受理。
以福尔摩沙的情形来看,如果我们的目标是要建国的话,我们就必须知道在联合国是要找
谁抱怨。因为我们要处理的是国籍立场、转型正义、解殖,这些都是要依靠联合国才能做
到,因此这样的case就必须找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国际正义法庭)以
及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国际刑事法庭)。
我有一个福尔摩沙裔美国人朋友正在积极发起一个请愿,希望透过连署的方式让国会决议
请欧巴马替福尔摩沙发声,提倡福尔摩沙与其人民拥有“解殖权”、“转型正义权”和“
建国权”,并请欧巴马组一个律师团在联合国的ICJ&ICC提告,让他们承认并正视福尔摩沙
被殖民的事实,并要求他们开始着手处理这个问题。由于只有国家的层级才能向联合国提
告,而福尔摩沙没有国家,所以只能透过其他国家之手。其实美国国会有不少支持台湾的
议员,而且以目前的态势看来美国也越来越站在台湾这一边,所以如果这个请愿可以顺利
进入美国国会被讨论的话,通过的可能性并不低。再加上我朋友看准了欧巴马在等退位,
现在闲闲的,可以趁这个时候来处理这个事情。(快退位真的很闲,你看前几个月都不知
道马英九人在哪)(噢在太平岛XD)所以希望大家帮忙花一分钟就好来连署这个请愿,这
是关于我们福尔摩沙人提出的诉求,需要被联合国重视的一个重要诉求。
连署网址:https://goo.gl/LnzpKB
想要建国没有其他办法了,只有透过“福尔摩沙被中(华民)国殖民”的事实、透过联合国
,福尔摩沙才可能建国。希望大家帮忙多多宣传,感谢!(完成连署的人可以在下面回个
“Done”吗?我想大概知道一下PTT乡民的连署人数~3Q)
P.S. 这篇文章的观念是那个福尔摩沙裔美国人朋友辛苦研究法律后告诉我的,我只是替她
整理出来并帮她宣传这个请愿(因为她不会打中文,然后我帮她翻译很多部份)。我本身
并不是法律专业,所以如果有不详尽的部份,欢迎各位法律人士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