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5-05 00:52:23这次智财局推动的修法范围如下:
1.学生撰写完成并取得学位的硕博士论文,修法后将“视为”公开发表。
2.修法后于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公开发表作家生前未发表的作品。
3.扩大远距教学时的“合理使用”规定,以促进远距教学发展。
4.民众于公园跳舞做操时播放音乐伴奏,不用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付费;办公室每日午间
播放音乐,不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应付费给著作权人。
5.修法后将使图书馆可以电子书、报、期刊的方式供读者于馆内浏览,但由于电子档案具
有容易复制与流通方便的特性,为了同时兼顾权利人的权益与读者的需求,馆内提供读者
浏览用的电脑不得连接馆外网络,也不可存取档案。
6.增订著作财产权人不明强制授权制度(“孤儿著作”之强制授权)。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5-05 01:01:004的差异是在于有没有特定公益目的。6是为了要解决民众想要利用某一作品,却不知道权利人是谁,或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因此无法取得授权的情况。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5-05 01:09:00第5条,打开电子档案的时候就是在读取,不可存取?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6-05-05 06:10:00所以能否在营业店家播放音乐光盘?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5-05 07:50:00给钱就行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6-05-05 08:47:00那请问要多少?我超想要在店里放动画主题曲和韩乐的。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6-05-05 09:11:00楼上那你要去找著作人阿
作者:
asity 2016-05-05 12:03:00店家放音乐的规定跟之前一样 就是去找发行公司买授权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05-05 16:20:00想请教店家放音乐 是要有唱片公司发现自行蒐证去告还是跟盗版一样 警察查到(假设故意去抓)直接就公诉了?还有唱片公司要是国外的呢?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5-05 18:27:00现在地下乐团在内的自由音乐创作者,有的是采取使用免费的买CD/付费下载包括公播权,不含改作和姓名表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