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律师献策柯P  拆蛋不花一毛钱

楼主: saveme (hihi)   2016-05-05 00:28:56
【媒体来源】
TVBS
【新闻标题】
独家/律师献策柯P  拆蛋不花一毛钱
【完整内文】
记者 刘峻谷 报导
2016/05/03 18:34
大巨蛋争议迟迟无解,律师曾劲元日前向台北市政府献策,主张在5月13日以前依民法“
订作物有重大瑕疵……定作人得解除契约”规定,发函向远雄公司解除契约并要求拆蛋回
复原状“市府不用花一毛钱”。曾劲元表示,建议内容2日己送至柯P办公室。
其他执业律师则表示,这是台北市政府能做的方式之一,对市府最有利。但是远雄一定不
甘心投资数百亿元泡亿,还要花钱拆蛋回复原状,应该会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一拖数年,
巨蛋铁定变“烂蛋”,并非全体市民之福,台北市政府做决定前要慎重考虑。
据了解,台北市政府处理大巨蛋的幕僚人员,上周与多名律师开会研究解决方案。与会的
珍宝国际商务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曾劲元表示,大巨蛋属BOT案,依民事法律精神,若有
纠纷应依双方契约解决,若是契约无法解决,则符合契约中的“未尽事宜”可改依民法解
决。
曾劲元指出,解决方式就是依民法第495条订作物有重大瑕疵,发生重大瑕疵的责任可归
责于承揽人,则定作人得解除契约,并令回复原状。他说,如果远雄拒拆大巨蛋,市政府
可以代拆后再依法向远雄求偿代拆费用。
他说,市府于104年5月14日到大巨蛋现场勘查发现79处缺失,81处主要结构与核定的建照
处不符,将防火梯都移到旁边,楼梯从18座减为6座,减少逃生以增加卖场空间,大巨蛋
旁边没有保留空地,人潮无法疏散,远雄没有照图实作。市府可依远雄有这些重大瑕疵,
解除契约。
曾劲元强调,去年八仙尘爆案,台北市医院无法负荷治疗伤患,伤患分送全台医院急救,
甚至送到香港和上海。大巨蛋模拟发生火灾疏散人潮时间,日本吉田教授做的模拟60分钟
无法疏散完毕,因楼梯不够,人会塞在四楼的防火梯。远雄做的模拟最快要34分钟疏散人
潮完毕,都未达日本大巨蛋15分钟疏散人潮的标准。若遇大巨蛋火灾,台北市医疗体系无
法负荷,这是无法改变的重大瑕疵。
曾劲元建议,市政府都发局应于5月13日前发函远雄解除契约,因为民法第514条规定,因
瑕疵解除契约的期限是一年。市府在104年5月14日勘查大巨蛋,同月20日发函远雄勒令停
工,一年期限至本月13日届满。
一位曾经担任法官的资深律师表示,曾劲元的解除契约、回复原状方案虽然对市府最有利
,但远雄集团应该不会认赔又花钱拆蛋,应该会提诉讼解寻求解决。大巨蛋停工一年已变
废墟,再拖下去会变成烂蛋、超级蚊子馆,将是市府、市民和远雄三输。
他建议,台北市政府应和远雄合议解除契约,商讨一个对彼此伤害最小,符合社会成本的
解决方式。
台北市政府一位高层主管表示,明(4)日市政会议没有大巨蛋案相关议程,他不知道此
一提案将由那个局处开会讨论。
【新闻连结】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news-652196/
【备注心得】
这是很好的建议,一针见血,
北市府可以参考看看.
作者: yudi1991   2016-05-05 07:54:00
是怕拖太久之后会容易被国民党抹屎吧
作者: diaw (diaw)   2016-05-05 08:14:00
公股银行续贷远雄后,远雄完全抓住柯不想诉讼拖下去!!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5-05 14:23:00
拆光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16-05-05 16:54:00
拆光+1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05-05 18:10:00
哈!觉醒公民有去看看民法第495条写啥吗?民法第495条根本没写"并令回复原状"~这怎生出来的?
作者: drsavvy (drsavvy)   2016-05-05 21:34:00
应该先告 取得优势位置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5-06 14:09:00
哈~终止契约跟解除契约,有人搞不清楚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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