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绿监督条例修改自动生效 赖中强仍不满

楼主: ienari (jimmy)   2016-04-01 16:49:2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M_YUiih ]
作者: ienari (jimmy)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绿监督条例修改自动生效 赖中强仍不满
时间: Fri Apr 1 15:47:51 2016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IiMkIS1GCQ&feature=youtu.be&t=943
看了一下完整版的记者会,后面在记者QA的部份有提到90天的问题。
有一点跟大家讨论的不太一样:
90天是谈判中,签署前的阶段,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草案审议,
立法院需实质逐条审查,如果超过90天交由大会议决。
而签署完成后不限时间,可逐条审查并全案表决。
所以在谈判中、签署前订90天的期限,委员会可以改签约草案也可退回,
处理不完由大会议决。
就算90天到了送大会表决,也是决定要拿什么样的草案拿去跟中国谈判
而不是最终版本。谈判当然草案跟结果会不一样,最终谈判人员谈回来的结果
要不要接受,还要再结果立法院(委员会与大会)逐条审议并表决。
我想这样其实问题不大
作者: XDDDD ( )   2015-04-01 15:48:00
林非凡: 黄国昌: 陈为廷: 出来李供跨卖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5-04-01 15:49:00
风向要变了吗?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5:50:00
等等 签完了还要表决三小 签好玩的吗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1:00
不觉得这样问题很大逻辑很有问题吗XDDD只能用立院草案去谈,那谈啥? 立院自己派人去谈不就好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4-01 15:52:00
美国TPP就是已签完了 现在要等表决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2:00
这样行政机关根本就是跑腿小弟而已,谈判意义在哪?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5:53:00
靠 就已经基于立院审过的草案谈了 还丧权辱国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4-01 15:53:00
因号称"监督"条例 监督是立院责任
作者: thyme51244   2015-04-01 15:53:00
用立法院草案去谈可以限制住行政权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3:00
干脆立法院自己成立一个两岸协议谈判委员会自己谈啦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01 15:54:00
未什么解释不是由官方,是你来解释?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5:54:00
签完表决不通过是要毁约的意思吗?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4:00
如果我是谈判人员我就全部照草案上的去谈一字不改就好了
作者: thyme51244   2015-04-01 15:54:00
不然要当行政权的橡皮图章吗?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5:00
因为改也没用,回来立法院会改,董?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5:55:00
为何不是谈完 要签之前给立院审 不行就重谈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4-01 15:55:00
不通过自然就是不成功了
作者: haohaobobo   2015-04-01 15:55:00
民进党支持者都自动自发帮忙消毒 国民党这点就很吃亏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帐号由来)   2015-04-01 15:56:00
一般国际条约确实是国外先签完再拿回国内表决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6:00
想跟谁谈就跟谁谈、想重谈就重谈一样XDDD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5-04-01 15:56:00
草案就是给立院审呀
作者: thyme51244   2015-04-01 15:56:00
国民党都当马英九的橡皮图章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7:00
草案先给立院审然后立委再私底下告诉获益的产业,超爽的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5:57:00
要毁约重谈一开始就不要签 谈好确定再签阿 这什么烂监督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5:58:00
那代表流出来的跟现在这影片有点出入 然后问题还是在于 谈判前中期 假设真的通过立院审查表决 其实照样是不公开的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8:00
所以要不要干脆立法院自己拿着草案自己去谈,不然行政机关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5:59:00
不过这样也合理 签好的已先当政绩拼选举 然后再毁约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5:59:00
当然相信立委诚信我没意见 这个似乎是给了立委更大的监督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4-01 15:59:00
有啥谈判空间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6:00:00
权 但老百姓一样是签约才会看到 对人民好不好就见仁见智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5-04-01 16:01:00
行政院根本是立法院的遥控谈判工具阿 立院自己去谈就好
作者: venson (文生)   2015-04-01 16:04:00
脱裤子放屁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6:06:00
不是阿 就看你觉得立委加进去 是会帮助谈判公正 还是让更多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4-01 16:06:00
同意。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5-04-01 16:07:00
签署完再毁约对国际来讲是非常严重的负面印象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6:07:00
知道 如果要信任立委多于政府谈判人员 这也是一种选择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4-01 16:07:00
签署前,立法院审查协议草案。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5-04-01 16:08:00
台湾人真打算这么快投下自毁的那张票吗?照目前来看很像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4-01 16:08:00
签署后,立法院逐条审查。等于立法院同意两次,买双保险,有何不好呢 ?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6:09:00
签署前的审查应该是立院私下不公开的其实你就极端点想 如果都由立委当谈判人员好吗?这也不一定不好 但这样想其实好像又没有什么差 换了一批人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帐号由来)   2015-04-01 16:12:00
其实应该只有对中国才会是这个态度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6:12:00
谈判 不过说到底协议前不公开的话不管怎样 本来就是这样没错啦 但换个角度 立委也可能有异心XD? 这样怀疑是怀疑不完的 也不能保证未来哪天情况改变这不会被KMT滥用选出的1/2立委都要卖台 这不就是国民党多数的情况XD?
作者: Mugen0413 (无聊的过日子)   2015-04-01 16:17:00
是马英九蠢到让人民惊骇 不是可怕到吓到人民 XDDDDD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5-04-01 16:18:00
总之这样的话 反正都是立院主导 签约完后应该是更容易通过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鲁叔)   2015-04-01 16:19:00
推啊!! 要服贸就先退回去重谈阿
作者: kevin751231   2016-04-01 18:07:00
最后乔到没有共识又多一个九二
作者: yudi1991   2016-04-01 19:42:00
这样看起来是正常一点
作者: Su22 (装配匠)   2016-04-01 20:30:00
这样的确是正常了些,不过还是要持续监督!至于冏mm嘲讽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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