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
民进党版两岸监督条例 须依国会通过的草案签署
【完整内文】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立法院民进党团今经两小时的热烈讨论后,通过民
进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不管是谈判前、签署前、签署后,都要
经国会监督,且须依立法院通过的草案完成签署。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中)、干事长吴秉叡(右)、书记长陈亭妃
(左)1日在党团会议后举行记者会,说明党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记者廖振辉摄)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中)、干事长吴秉叡(右)、书记长陈亭妃
(左)1日在党团会议后举行记者会,说明党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记者廖振辉摄)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见图)、干事长吴秉叡、书记长陈亭妃1日在
党团会议后举行记者会,说明党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记者廖振辉
摄)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见图)、干事长吴秉叡、书记长陈亭妃1日在
党团会议后举行记者会,说明党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记者廖振辉
摄)
立法院民进党团会议今讨论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终在两小时后
达成共识。并由党团干部召开记者会说明党版草案。
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这是透明、公开、强化监督的监督条例,不管是谈判
前、签署前、签署后,都要受到国会监督。他强调,监督是立法院的主动权
,哪有由行政机关提案的道理?所以未来就以民进党版草案为主,新政府的
行政院不会再提任何版本。
他解释,在行政部门决定谈判议题后,授权海基会向中方提议,经两会确定
议题后,陆委会与权责主管机关就会举办公听会,并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
,拟定谈判计画;行政部门必须向立法院相关委员会报告谈判计画并备询。
在进入谈判中、签署前的阶段时,陆委会与权责机关须向立法院相关委员会
报告双方的初步共识并备询。行政院也要向立法院提出协议草案,经立法院
实质、逐条审查,行政部门须依立法院意见修正草案。不过这个草案的审查
过程,应于90日内完成,若无法如期完成,应由立法院会议决。两岸两会再
依立法院通过的协议草案完成签署。
在完成签署后,因这已是依立法院通过的草案所签,行政院将协议文本送进
立法院后,立法院可逐条审议,但最后须全案表决,另可对部分条文决议施
行配套或施行日期。
柯建铭指出,在第一、二阶段都会纳入国安审查,若有危及国安之虞,应立
即停止谈判。也会在三个阶段,强化与社会的沟通。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表示,这样严格的监督机制,举世罕见,等于是要按立法
院的要求去签署协议。
至于服贸、货贸协议要如何处理?柯建铭表示,尊重新政府的决定。
【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51330
【备注心得】
如果自由报导的是真的,那民进党确实是拿掉了自动生效条款。
审查设期限是可以理解,免得因为国会怠惰而影响协议签定。若90天不能审完,
应该是签定的条款有重大争议或窒碍难行。但若还是由立法院会议决,会不会
还是由多数党强行表决呢?这点也是要注意的地方。
大家对审查期限到期,仍无法审查通过的协议,认为该如何处理呢?
我比较倾向退回协议重新谈判来解决审查不过的重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