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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应该交给谁?历史学人在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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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同学、师长,还有真促会友人之间,最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再生
.com那批白色恐怖档案。从8日胡顾问公开希望国防部联络,到后来表示将捐
给档管局,就文献保存的角度来看,到这边问题都还不大。
但从前天上三立电视节目,到昨天上午在PTT公开征求“历史学生团体”做“
数位化”,乃至晚上戏剧性地在电视节目上交给彭文正代管处理(胡顾问是
交给正晶限时批节目,目前档案在王世坚处保存,但如何处置,仍委由正晶
限时批节目╱彭文正处理)。
剧情急转直下,网络上顿时一片叫好。但在我们这些相关领域人士来看,却
只能频频摇头。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一切的作法完全不合乎历史档案处理的基本原则,也欠缺对转型正义
的基本认知与思考。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古玩商人跟媒体炒手联手
制造的闹剧。
下面,笔者会从a. 档案保存、b. 数位典藏、c. 开放方式三个面向简单地说
明为什么这是一件闹剧。
a. 再生.com的做法完全不合乎档案保存的基本原则
档案保存,最重要的就是尽量维持档案的完整,以便日后可以做不同的运用
。用比较浅白的例子来说,档案之于历史学者,就如命案现场之于刑警。两
者都必须尽量的保持完整,以便从中找到更多的线索。
更重要的是,有些运用档案史料的方式,是我们当下想像不到的。例如警察
局的治安报告,对于过去以政治史为主的历史研究来说,可能没有什么用处
;但在日常生活史兴起之后,却成为纪录当地社会生活样貌的重要史料。
举个台湾史领域的有名例子:日治时期的土地申告书。
土地申告书是当初日本领台时,为了查明土地所有状况而展开的调查档案,
档案记载了清末日初的土地所有状况,对了解清代的社会与原汉关系具有相
当高的价值。
但战后保管这批材料的地政单位却不晓得这层价值,将其销毁,只留下新竹
州的档案,作为训练之用。
这使得我们对清代汉原土地关系的理解,几乎仅能从竹堑地区的状况加以推
论。但我们都知道,不同地方的原汉关系可能有所差异,甚至非常不同。
无论如何,我们只剩下新竹州可以研究。这也是为什么几个重要著作都以竹
堑地区为对象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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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4年(1901)10月,土地申告书,目前除了新竹有完整档案之外,其它
地方的档案都是零星的。关于土地申告书的状况,请见陈文添,〈国史馆台
湾文献馆收藏之档案及提供利用概况〉,台湾学研究:4,2007.12,
p.77-90
为了不让这样的憾事再次发生,保有未来史料运用的可能性,现今的学界基
本上都清楚认知到,档案必须尽可能地保存完整。所谓的“完整”,又可以
分为两种:一种是资料上的完整性;一种是物理上的完整性。
先从资料的完整性说起。一般来说,政府档案会按照分类类目,以卷宗的方
式,将一个案件的相关文书,依照时序整理存放。这对历史学者来说非常重
要。编纂过后的档案,可以完整地呈该现政府部门如何应对特定案件。
进一步说,档案的分类、编纂、包装方式,有时本身就透露重要的讯息,例
如政府部门、经手单位的更动。假使档案散佚,我们就无法得知这些资讯。
其次,就物理的完整性而言。一份四五十年的档案出土,最优先的工作是如
何令这些档案可以继续保存。因为纸张的物体实存本身也可能含有有用的讯
息,最基本的如可以从用纸看出当年的物质水平。
笔者以前就曾经翻阅过花莲县政府的机关档案,发现那些文书是印在遣返日
人工作表格的空白背面,这可能就反应了当时物资确实缺乏(是否如此,当
然需要进一步的检証)。
而这样将就、粗制的纸张往往早已泛黄、脆化。要继续保存这些档案,最优
先的工作必然是拔钉、除虫、修护、除酸。
GSF1001-0002-001-U
郑益恺(1900)。[文件名称:庚子年郑益恺即七房禧记]。《数位典藏与数位
学习联合目录》。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65/f8/77.html(
2016/03/14浏览)。
再生.com这批资料,据胡顾问所说,是来自跳蚤市场。推测是档案销毁过程
中流出,或当年负责人自行带走。这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在1999年档案法立
法之前,台湾的档案管理并没有非常完整的规范。
尽管各单位的秘书科可能负责如实地编纂,但这些档案可能受潮损坏,也可
能在搬迁时遗失,当然也有自己带出的,流出的档案并不乏其例。
对旧书颇有研究的李志铭日前就提到了30年前的国书事件,就是一个搬迁遗
失的例子。2004年出版的《彰化县二二八事件档案汇编》,则是另一个流出
后从跳蚤市场取得的案例 。
我们并不晓得这批档案在胡顾问手上多久。假使是与那批喊价千万,最后以
七位数卖给台史所的保密局档案同时入手,那也七八年了。这段期间到底做
了什么样的处置,是否联系过学术或国家档案机构?目前没有看到相关的报
导。
档案的状况从苹果的影片看来,其实是需要做物理修复的,但我们也不晓得
再生是否有足够的、良好的设备做拔钉、除虫、修护、除酸的工作,或是只
有一般的防潮。
(也许胡顾问上节目的时候有说,但笔者不看政论节目,如果有也请指正。
但从用纸箱移交给彭文正来看,恐怕连最基本的防潮概念都有待加强。)
物理上的保全工作并不清楚,但资料上的保全工作,却是相当糟糕。
如果是为了保全文献,那么这一批档案应该是要整批处理,即便是转手,也
应该是整批卖出。但是再生.com取得这一整批的档案之后,却是采取分案、
分件,以高价分别在网络上贩卖。
这样的作法在旧货市场的逻辑中,或许可以帮助旧货商人取得最高的利润;
但从史料的角度来看,却是完全破坏了档案的完整性。
典藏1
典藏台湾,数以百万计的文件、文物、老照片、地图、生物标本…..等公家
或私人单位的收藏,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数位化之后的影像。
b. 再生.com的数位典藏可行吗?
10日,再生.com在PTT八卦版上,提出了征求学生进行数位典藏的倡议。但笔
者很坦白地说,对数位典藏有一点基本认识的人,都会觉得再生.com的提议
非常有问题。
很多人认为数位典藏就是拍照或扫描储存。但真正的数位典藏,除了系统之
外,至少包括数位化与后设资料(metadata )两个层次。
数位化的部份,最主要的问题是两个:用什么样的规格(拍照或扫描?档案
格式如何?分辨率如何?)与如何保存;而后设资料则涉及到这批材料如何
运用的问题,这一部份是图资、资讯科学、博物馆学、档案管理、历史学的
领域。
后设资料除了标示原始材料与数位资料的基本规格资讯(物理尺寸、重量、
格式、材质等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标示档案涵盖了哪些内容,与哪些人
事物有关,甚至与其他的档案关系如何。
我们可以用公版的后设资料,如一般常用的都柏林核心集(Dublin Core),
便是一套发展地非常完整,可以视情况调整的后设资料格式。都柏林核心集
规范了15种基本元素。假使不遵循普通的国际标准,那么至少会标示人、事
、时、地、物、机构、组织等事项。
而针对特定的档案,也可以做特殊的设定。例如,若是判决书,那么可以特
别设置判决法官、适用法规、刑期等等的字段;如果是地契,那么承买人、
出卖人、图章都是可以特殊注记的字段。比较细致的,会有文件摘要,这就
得要有人读完整份文件,然后给一段简短的描述。
这部份通常要与系统互相搭配:你想让搜寻可以细到什么样的地步,那么就
可以设多细的字段。
当然,最细致的,是全文key-in。这部份就得看这些档案是否字迹整齐,如
果整齐的话,那相对容易——清代的奏折与起居注是最标准的例子,这些文
书都有专人抄写,字迹绝对工整,这类史料的问题是句读。而如果是铅字,
甚至可以用OCR处理后再核对。
image
蒋介石的批示字迹
但如果字迹潦草,就得费一番功夫熟悉撰写人的字迹(例如蒋介石的批示字
迹就非常潦草):如果同一批档案里面有多个撰写人,字迹都相当潦草,那
就最麻烦了。
无论如何,一旦涉及真正的、完整的数位典藏,那么必然需要做一定程度的
档案解读,这就一定会花费不少时间。实际的时间长度,得看史料的性质,
该单位的人力与工作排程而定,很难概一而论。
c. 政治案件档案该如何公开?
因此,除非再生.com没有短期内交给档案管理局的意愿,那么由再生.com找
人做完整“数位典藏”,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PTT上也有网友提出了另一种方式:先数位化之后,再公开由群众进行
后设资料或打字的工作。这样的方式可行吗?
这里涉及的问题是:档案应该如何公开?
从研究者的角度而言,档案越公开是越方便,我们也都希望档案能够尽快地
、尽量完整地公开。但,这并非唯一的准则:档案是否公开,得视档案的内
容而定。
许多人期待档案公开,能够让大家知道谁是加害者,但就转型正义而言,最
优先的议题,是恢复、保护受害者的权利。从这一点思考切入,有真,也有
假,更可能涉及受害者的隐私(例如家庭状况调查、跟监资料等等,不过我
们并不确定这批档案中是否包含这些文件)的白色恐怖档案是否适合直接公
开?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为它有侵犯受害者,或是第三人隐私权的可能。这一
切,都必须等待确认档案内容之后才能够决定。 在这一方面,东德史塔西档
案的处理方式,可以借鉴。这里,独立记者林育立所写的报导可供借鉴,笔
者就不多谈了:
【东德转型正义系列报导五】打开伤口是为了复原—专访德国史塔西档案局
局长(上)
【东德转型正义系列报导六】打开伤口是为了复原─专访史塔西档案局局长
(下)
简单来说,兼顾知情权、隐私权与学术研究的公益价值,才是好的档案公开
。而这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程度的档案解读之上。
当我们有这些基本认识之后,我们就会发现:再生.com的作法非常诡异。它
既不是好的档案保存方式,也不是好的数位典藏方式,更不是好的转型正义
模式。
这几天来的各种举动,除了增加媒体曝光度之外,并没有任何的实质效益,
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专业人士与推动转型正义的民间团体,对此都不表肯定的
原因。
可以说:不会有任何一个具有基本史学训练的历史学学生团体响应再生.com
的倡议。因为从目前的资讯看来,这样的数位典藏问题太大了。光是数位典
藏就是如此,更不要说后续错综复杂的权利问题了。
总而言之,回到前面说的,一份四五十年的档案出土,最优先的工作是如何
令这些档案可以继续保存;其次才是如何公开这批档案。我们需要的是一个
完整的、兼顾兼顾知情权、隐私权与学术研究的档案管理与开放机制,这也
是学术界与真促会长期以来呼吁的。
事实上,档案管理局跟中研院台史所都是相当合适的单位。尤其档案管理局
目前是二二八与政治案件相关档案最集中的典藏地,这些档案从陈水扁政府
时期征集调出以后,都好端端地在档案管理局里面。只要有足够的经费跟编
制,并不必担心这些档案会“消失”。
这一点,笔者相信多数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研究者都能够作证。专家、学术
机构并没有那么不可信任,许多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历史,都是在这些胡先
生不信任的专家学者长期努力不懈之下,才得以澄清(很可惜的是,无论统
独蓝绿的支持者,都不太看这些学者的著作,以致每年的二二八都要看不少
政客与网友的神奇言论)。
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还是希望某些媒体人与政治人物可以先把状况搞清
楚,而不是一味地炒作,更不要随便的“备份资料”,不仅可能侵犯隐私,
更可能伤害了史料。
也希望胡先生能够尽速的将这些档案捐出,让这批档案能尽快进入好的典藏
机构,而不是放在没有任何防潮、恒温设施的纸箱之中,让它们承受不必要
的风险。
余论:浅谈3月10日的“正晶限时批”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基本上是参考相关报导。12日晚间才在网络上看了
10日的正晶限时批节目。但看了之后,觉得问题比原本以为的还大。
周玉寇女士讲的东西,没有看到档案,无法评论。但鹿窟案并非因情治人员
贪图奖金而捏造的案子,把档案上的组织描写,直接与检举奖金挂勾,是非
常不负责任的说法。
管仁健先生对白色恐怖的解读也是错误的,1950年代是针对省工委的大规模
逮捕,这些被逮捕的地下党员原先只是被关着,直到韩战爆发、台海局势稳
定之后,许多人被处决,并非都没有处决。管先生举例的蔡孝干,是被策反
利用的高级干部,这是针对高干的特例,不是普遍的状况。至于他“文物”
与“文史资料”的分别,或许是旧货市场的用法,在历史学界并没有这样的
分法。
其他如王世坚先生、彭文正先生、李晶玉小姐等人不断的暗示或明示,认为
档案交给档案管理局之后,难保不被销毁,甚至为此刻意曲解档案管理局主
秘陈美蓉的发言。整个节目其实是非常糟糕的来宾组合与讨论。来宾中只有
钟年晃较有基本的认识。
最关键的一点是:节目主持人跟来宾不晓得是不知道,还是故意不谈清楚的
一点是:纳入档案管理局典藏的档案,都是国家档案,它与一定年限必须销
毁的机关档案不同,是永久保存。
顺带一提,该节目“‘抓匪谍,赚大钱’的产业链 ”的字卡全部摘录自全面
真军的〈您所不知道的白色恐怖时代-“抓匪谍,赚大钱”的产业链〉。
而且相关议题在真促会的《记忆与遗忘的斗争:台湾转型正义阶段》之中,
李祯祥所执笔的〈超级硬仗:追还财产〉一文内有更清楚、准确而仔细的讨
论。但正晶限时批并不采用,只是随便找一篇网络文章处理,而且笔者没有
看到任何的来源标示。
延伸阅读
苏峯楠,〈数位典藏比你想像的还要专业多了〉
mayaman的说明
曾任数位典藏助理的suumire说明
曾有数位典藏经验的惯愚林说明
台史所助理的说明 WYBOY0822 、sooppp
wuwang806 的旧闻整理,不过它漏了一点,就是再生.com这次还是分批卖
黄丞仪,〈《政治案件档案法》不容再拖〉
叶虹灵,〈别让闹剧变成悲剧—给彭文正与胡顾问的建议〉
许雪姬,2014,〈“保密局台湾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读与研究〉,《台湾史
研究》,第21卷第4期,页187-217。
补充: 在此次风波中,许多人把矛头指向了台史所许雪姬前所长。有关“保
密局台湾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读为什么耗时如此长久,上面的〈“保密局台
湾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读与研究〉做了简单的说明。但详细的状况,仍得由
台史所出面说明,笔者无法代为回答。但无论如何,许教授在台湾史研究上
长年的努力与贡献,并不容抹煞。有兴趣了解许教授贡献的朋友,可参考中
研院明清研究推动委员会的专访,以及许教授2007年谈自己从事二二八口述
史经验的文章。
档案修复相关
档案管理局,〈纸质类档案破损修复介绍〉
姜正华,〈档案文献的裱褙与修护〉
档案砖(书砖)的修裱
夏沧琪,〈图书、档案纸质的酸化危机与除酸处理〉
【转录连结】
http://gushi.tw/archives/22031
【转录心得】
这是“故事”网站上,针对这次的“白色恐怖文件”事件,历史学人做的说明。
原文里有更多的连结,包括底下延申阅读里,都是超连结。
许雪姬前所长的〈“保密局台湾站二二八史料”的解读与研究〉论文,足足有32页。
光是讲解这批史料研究方法的文章,就需要32页,史料本身的复杂度,可想而知。
要像监院的政治献金资料那样用网民力量硬做数位化,大概不必做到一半,这些老
纸头就全毁光了。
说穿了,监院那次的成功,是因为那次只是监院摆烂,故意增加民众取得资料的困
难度。那次的行动就算失败,政治献金的资料仍然躺在监院主机和档案室里。
这次不一样,原稿有不可替代性,毁了就是毁了,没有备分。
这种“没有替代方案”的作为,是最需要小心注意的,因为“只有一次机会,错了
就完了。”
在这种事情上,我只能选择“相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