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190 (david)》之铭言:
: 上面提到三个适法性:
: 1.迁徙自由
: 2.禁止不当连结 - 行政行为对人民造成不利益所用手段须与行为目间有合理之联结关系
: 3.公司法,也未规定企业一定把总公司设在哪里
: 下面一招破解以上三项 请法律人帮我看看行不行?
: 高雄市拥有高雄市道路地下管线埋设与管理权
: 因高雄气爆后 深知这些管线稍为疏于管理时会高度危害高雄市民的身命与财产安全
: 将促使议会通过 : 105年起全面废除过去所有管线埋设权 并于当年度起出所有过去管线
: 但对于高雄市经济有重大帮助者(ps.如设总部于高雄)且过去无管线相关肇责的公司
: 得以申请一年的管线延缓拆除(同意标准另行公告) 并得受年度维护绩效评比作来年管线
: 延缓拆除申请之考核标准
: 解释: 高市 全面禁止油管线为原则 延缓拆除为例外 没管你总部想设哪
: 所以无关总部迁徙的自由
: 所以无不当连结
: 所以无牴触公司法
: 可以吗?
不行
台湾还有其他法律共同管道法
二、公共设施管线:指电力、电信 (含军、警专用电信) 、自来水、下水
道、瓦斯、废弃物、输油、输气、有线电视、路灯、交通号志或其他
经主管机关会商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供公众使用之管线。
依照共同管道法,你要废止必须经由中央机关同意,另外管道并不仅限于输油
前面这些也算,请问如果高雄市全面废除军方所使用的国防管线,因此导致严
重国安问题谁扛?
其次何谓重大经济帮助者?只有给高雄市钱才算重大经济帮助?那请问统筹分
配款理面有不少钱他的来源都是其他县市在负责相关的工安问题,而这些县市
拿到的钱比完全无关的高雄市还少,高雄是要不要先把这些钱还我们再来谈这
个?
要钱的时候就跳出来,要扛其他的就说与他无关?高雄市最伟大其他县市的人
就是该死就是次等公民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