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院裁准支付命令 魏应充应赔江守山10亿

楼主: sck921 (The Fate)   2014-10-30 21:37:32
来源:TVBS 新闻(Yahoo)
原址:http://goo.gl/KXJqPo
劣油风暴/〈快讯〉
法院裁准“支付命令” 魏应充应赔江守山10亿 2014.10.30
最新消息,新光医院肾脏科主治医师江守山曾经创办“江医师の鱼舖子”,受顶新劣油波
及,店内贩卖的醇猪肉酥跟海苔芝麻猪肉酥,使用顶新集团族下正义公司油品而中镖。
江守山认为,顶新集团到现在没有具体赔偿行动,为了保障公司,还有6000名消费者权益
,向台北地院声请支付命令,要求顶新前董事魏应充4兄弟及正义公司给付10亿元,台北
地院今裁准,命魏家4兄弟及正义公司赔付10亿元,但顶新集团可以提出异议,到法院打
官司举证不用赔,双方未来还有激烈攻防。
心得:
因为没有八卦板权限,所以就自己贴一篇过来;
主要想讲的就是呼应之前所发文章的部份。
: 最后也是最无奈的总结,当消费者愤而向无良企业提起求偿之时;
: 绝大多数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状况(无法证明食用油对确实影响消费者健康的根据)。
: 反倒是以黑心油为原料制成产品贩售的企业,却反倒可以向上游厂上提告索赔;
: 因为相对而言,对自家企业信誉受损的举证要容易多了(比如以产品下架为理由)。
: 也正是因为上述的这些原因,搞不好企业还乐于见到类似食安问题爆发;
: 反正抵制有时间性、厂商间可以将下架的产品原料互相流通、更可以向上游索取赔偿。
: (例:牛奶换一家牌子继续卖、加到面包里去或做成其它的产品..等)
: 然而却鲜少人对此及相关法规做出探讨或深究,实在非常可惜。
到底这个10亿和6000名消费者有何关联,就让我们继续追踪后续发展;
也欢迎法律专业人士讨论相关法规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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