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与董事会不对盘 马跃比吼辞原民台台长

楼主: dan310546 (00)   2014-09-26 14:38:09
与董事会不对盘 马跃比吼辞原民台台长
http://newtalk.tw/news/2014/09/26/51845.html
新头壳newtalk2014.09.26 林雨佑/台北报导
原住民族电视台今年开始脱离公广集团,改隶属原住民文化事业基金会(简称原文会),
然而,原民台的定位及其任务却仍有争议。首任台长马跃比吼(mayaw biho)今(26)天
发表声明,认为原民台的独立运作性被董事会弱化,影响原民台发展,愤而辞去台长职务
,而且不出席下午的董事会。对此,原民台董事长周惠民表示,董事会今天会讨论这件事
情,并对外说明。
原民台董事会每个月开1次会,就在第18次董事会开会的今天,马跃比吼中午在脸书上发
表声明,辞去台长职务。
马跃比吼受访时表示,他会请辞台长,最主要就是董事会说要修正原文会跟原民台的角色
,但一直修反而会弱化原民台独立运作性,对原民台发展很不好,他希望董事能好好再去
想一想。
马跃比吼说,原民台定位作文化教育很好,但媒体经营自主更重要。依法原民台是在原文
会底下,但他认为原民台就专心做好媒体监督的部分,有些文化艺术补助部分应该由原文
会其他单位来执行。
马跃比吼认为,董事会、董事长周惠民和执行长拉娃谷幸就是想要弱化电视台自主营运,
并对他相当不友善,但有什么具体行为,马跃比吼则不愿意透露;他只说,董事会都只强
调文化教育,却不注重媒体监督、守望功能。
原民台营运是不是有受到政治力干涉?马跃比吼坦承确实有,但他觉得还是要回到制度上
,现在就是没有《原住民电视台法》,才会衍生出那么多问题。他希望明年就能立法,才
能解决媒体自主这一块。而由于马跃比吼已经辞去职务,他也说,今天他不会出席下午2
点的董事会。
周惠民受访时表示,昨天晚上他们有接到马跃说要请辞的信函,今天下午董事会将讨论这
件事情,并对外说明。至于马跃说不会参加下午董事会,周表示尊重,但周也强调,马跃
现在的身份还是台长,希望他来参加董事会。
然而,一位不愿具名内部高层人员受访时表示,董事会对马跃不满的原因是,马跃一直想
做跟其他商业电视台一样的新闻,但原民台的记者素质却有没有商业电视台记者好,做出
来的新闻也不会比人家好。原民台既然是原住民电视台,就应该要把重点着重在原住民议
题。
高层人员也直言,原民台应该“少批评,多报导”,其实也有很多人反应原民台记者在处
理新闻上面有一些问题。而原民台记者也不太听马跃比吼的话,因为他们觉得马跃只当过
纪录片导演经验,没有新闻实务经验。
以下为马跃比吼的辞职声明:
http://goo.gl/wgePwZ
亲爱的伙伴们
感谢大家这一年来的努力和牺牲,许多人放弃原本更好的工作机会,跳下来一起帮助原住
民族电视台,度过自主营运的艰难草创时期,mayaw内心非常感激。很不好意思,在第18
次董事会开会的今天告诉大家,mayaw对原住民族电视台的基本定位与制度设计有一些疑
虑,这些疑虑越来越深,一天一天影响原住民族电视台的运作。很希望这些疑虑和电视台
未来的走向能够获得更多人的充分讨论,因此,mayaw决定今天辞去台长的职务,非常对
不起大家,没办法在这个情况下陪大家继续走下去。
一、 传播权是基本人权,不应该打折扣
1948年联合国公布〈世界人权宣言〉,当中第19条就是传播权: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
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过,当中第12条:
政府应保障原住民族传播及媒体近用权,成立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规画办
理原住民族专属及使用族语之传播媒介与机构。
这里保障的是原住民族的“传播权”与“媒体近用权”,办理的是“原住民族专属”及“
使用族语”的媒体,并没有主张这些媒体以“文化教育”为依归,也没有设定这些媒体的
定位为“文化教育”。
根据媒体理论,媒体主要有4种功能:守望(surveillance)、协调决策(correlation)、教
育(education)和娱乐(amusement)。台大新闻所教授则提出“媒体是社会的教育者、瞭望
者、监督者、传讯者、娱乐者”。
如果将唯一专属原住民族的原住民族电视台设定为以“文化教育”为依归、将频道定位为
“文化教育”,会使得原住民族原本应该享有媒体“守望功能”和“协调决策功能”的应
有权利消失,也就是原住民族电视台原本应该担任原住民社会的“瞭望者”、“监督者”
和“传讯者”的重要角色,却自动放弃了这些重要的工作,而这些被遗漏的工作,却没有
其他媒体可以来替补完成,使原住民社会拥有“教育者”和“娱乐者”,却缺乏“瞭望者
”、“监督者”和“传讯者”。
因此我认为,将原住民族电视台设定为以“文化教育”为依归、将频道定位为“文化教育
”,是对原住民族应该拥有的传播权和媒体近用权的严重伤害。
二、 媒体需要独立性,应以制度保障原民台运作的独立性
原住民族电视台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原住民族的传播权与媒体近用权,因此原住民族电视台
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应成为政府政令宣导工具,而是一种公共服务广电系统(
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服务广电系统(以下简称
PSB)是:
由公众制作、资助和监控的广电服务,并以服务公众为目的。PSB并非商营或国营的广电
服务,不受政治干预和商业力量所影响。透过PSB,公民可获得资讯、教育和娱乐。如能
保障意见多样化、节目多元化、编辑自主、有适当资金、具有问责性和透明度,则PSB可
作为民主的基石。
原住民族电视台做为一种公共服务广电系统,制度设计应该朝向“不受政治干预”、“保
障意见多元”、“保障编辑自主”来思考。而参考各国的公共电视台,与各国的原住民电
视台,大多为独立运作的机构,并非附属于政府组织或其他机关,其制度规划、经费来源
虽有不同,却同样以保障其独立性,不受政党、政府或其他力量控制为重要目标。例如英
国、德国、法国、芬兰、日本的公共电视,经费都不是来自政府补助,而是来自人民缴交
的“执照费”或“收视费”,力求避免政治干预。又例如欧洲国家的公共电视,主要是以
公开方式选出治理团队,由治理团队选出执行长,由执行长选择执行团队,实际执行营运
。治理团队不涉及实际营运,仅规划营运大方向,并担任政府与外界势力试图影响执行团
队时的缓冲,也就是负责抵挡外界压力,让执行团队可以凭借媒体专业、“不受政治干预
”、“保障意见多元”、“保障编辑自主”、“具有问责性和透明度”地独立运作电视台

反观原住民族电视台,目前隶属于原住民文化事业基金会,且基金会另有“传承原住民族
文化教育”的工作目标,并非如公共电视基金会,仅专心经营公共电视台,也不像英国
BBC、日本NHK,仅经营电视和广播。另外,原住民族电视台目前也没有足够的制度规划,
足以防止政党、政府或其他力量的干预。
原住民族电视台需要一个经过审慎考虑、足以保障电视台独立性的完善制度,才能让原住
民族电视台顺利运作下去。对内,原住民族电视台应该与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传承
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的业务明确区隔,正如同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专责补助文化艺术、而
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专责经营公共电视台。对外,原住民族电视台需要更周密的制度
设计,防止政党、政府或其他力量的干预和控制。
三、 参考国外原住民电视台与公共电视台,我们需要原视法
目前世界各国有公共电视台的国家,大多有相应的专法,例如台湾的公共电视法,日本的
广播电视法,美国的公共广播法,英国的皇家宪章等等。而根据台大新闻所教授于2012年
完成的“各国原住民族电视台营运模式与法制研究”,独立建台的加拿大原住民电视台
APTN和新西兰毛利电视台也都是根据专法而设置,与公广合作的英国威尔斯电视台也有传
播通讯法为法源依据。
已经营运的原住民族电视台急需一部“原住民族电视法”,如同公共电视法一样,明确规
范原住民族电视台应有的组织、定位、人员产生与执掌、经费来源、运作规范等问题,目
前台大新闻所的教授已经有两版完成的草案。无论是留在“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之
内,或是另外成立“原住民族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希望能有更多人参与,提出更多的
版本讨论,让原住民族电视台将来能够更顺利运作。
mayaw biho 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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