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大家收到文化部的回函了没?
我之前寄去的内容如下:
您好,近期于自由时报看到2014年07月08日报导“‘台北电视节’ 修改参展规定 文化部
挨轰迎合中国”乙事(http://n.yam.com/tlt/politics/20140708/20140708405884.html
),为维护国家主权及言论自由,促进文化发展及国际交流,恳请文化部能公开释疑,避
免产生公权力扼杀自由媒体参展资格之疑虑。
新唐人电视台长期以多元传播方式与社会大众交流,尤以网络节目“老外看中国”甚受网
路使用者喜爱,并颇获好评。节目内除补充报导现今主流媒体未关注之国际情势及新闻舆
情,亦偶以具创意及诙谐方式呈现不同视角之观点。该节目于去年申请通过参展,希望文
化部于今年能继续支持该节目获得“台北电视节”之参展资格,以丰富电视节呈现广纳百
渠之文化交流,而非将参展节目仅侷限于触达率应达多少数额之主流媒体,谢谢。
====文化部的回函====
关于 台端询问案件,因本部非所属权责机关,已为您转请权责机关处理。
敬祝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文化部 敬启
【疑问】
仅说非文化部所属权责机关,也没说转去哪个权责机关,
这回函也太敷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