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践踏移工与爱滋病友 民团轰北市府好大官威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8 00:09:18
谈论公民议题可以很“性别”,
有时候跳出“男性”的权力观点的想法,或许也是个不错的体验。
每次谈到HIV感染者议题,不是讲到恶意传染、用药轰趴或者是个案感染年龄下降,
就是HIV公费治疗到底政府编列与花费多少钱,
台湾自豪为人权国家,政府与人民却联手计较这个,实在难以理解。
且卫福部疾管署长期将资源独断地投入于男同志社群与相关场域的结果,
不仅造成标签与污名化,也造成外籍人士、女性与儿童等身分的感染者“不在场”。
目前HIV公费治疗政策只有台湾公民可享用,而防治资源又多花在MSM相关途径。
此次,卫福部还不见意见,然其身为感染者权益的主管机关,
到底究竟能承担多少责任?找不出可以乐观的点。
从国际人权的角度,既已签署两公约并通过两公约施行法,
外籍人士无论是否违反移民法或是因感染HIV而必须离境,
向他们提供合乎人道与尊严的医疗照顾是目前台湾政府无可规避的责任。
再者,不论行政程序的故意、疏失或新闻中借口之荒谬,
北市社会局所意欲转出的个案,北市社会局究竟能提供多少“妥善”的服务?
应该是微乎其微。
个人认为以人权与医疗服务专业的角度,北市社会局相关决策主管应该下台以示负责。
http://ppt.cc/D8jX (请点阅)
践踏移工与爱滋病友 民团轰北市府好大官威
林玮丰 2014年07月07日 14:20
位于台北文山区的“关爱之家”,专门收容无家可归的爱滋感染者、怀孕
及带有小孩的待遣返非法移工,过去曾遭社区要求搬离,2007年获法院判决胜
诉,不必搬离。但近日市府又频繁接到社区居民打1999专线检举,派员警前往
“关爱”并查验身分,日前市府社会局竟找来内政部移民署,要求不得再转介
个案给关爱之家,并必须把现有个案转出,人权团体怒轰北市府“天龙国好大
官威”。
官员竟形容收容措施是“把台北市当垃圾桶”
关爱之家、台湾人权促进会、台湾国际劳工协会、南洋台湾姐妹会、妇女
新知、台湾国际家庭互助协会、当代漂泊协会、两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施明德
文化基金会等团体,7日上午赴台北市政府前抗议,针对市警局日前频繁访查机
构、要求所有人员出示身分,并发函要求移民署不准再转介个案一事,民团怒
轰北市府“天龙国好大官威”。
关爱之家创办人杨婕妤说,登记立案的关爱之家在台有多处庇护所,协助
无处可去的爱滋感染病友,包括被先生传染的新移民女性、爱滋儿童,以及因
怀孕或罹癌被解雇的外籍移工、无国籍儿童等收容对象,助其安置就医、生产
、等待遣返等事项。过去曾被社区要求搬离,但后经法院判决定谳,得以留下
继续经营。
但今年3月26日,北市府以接获民众投诉检举为由,派辖区派出所员警前往
关切,要求机构的人员、收容人出示身分证明,并要求关爱之家提供所有住民
名单,就连长期提供物资的爱心志工也遭警方刁难。
关爱之家表示,事后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竟在5月召开跨部会会议,要求派
出所定期盘查,并发文中央政府内政部移民署,要求各收容所不得再转介个案
给关爱之家,并且必须转出关爱之家的所有个案。
据关爱之家指出,北市府社会局长王浩甚至在会议中说“把台北市当垃圾
桶”,抱怨爱滋病友及移工被转介到台北市,还扬言要“照3餐问候”关爱之家。
讽刺!刚出炉CEDAW审查意见:应保障移工及感染者权利。
怀孕期间被收容的越南籍妈妈“阿雪”,今天也抱着已经5个月大的孩子出
席记者会,她一开口就激动流泪,诉说她在台湾无依无靠、也缺乏健保,所幸有
关爱之家这样的机构协助,让她们这些无助的母亲能够照顾孩子。
台湾人权促进会执秘邱伊翎表示,《移民法》第38条因未赋予暂时收容人即
时司法救济途径,已被去年大法官释字708号宣告违宪,此条规定收容时间上限
为120日。而根据《外国人收容管理规则》亦规定,怀孕等不适收容情况,移民
署应交由在社福团体提供协助。
讽刺的是,2周前政府才刚审查完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国
家报告,会议要求政府必须依第26号一般性意见保障女性移工权利,并保障爱滋
妇女的健康权、隐私、移动自由及不受歧视的人权。
邱伊翎说,关爱之家所提供安置的对象,都是被社会排斥、备受污名与歧视
的边缘族群,政府应当扮演教育市民的角色,而不是落井下石,成为歧视和偏见
的打手。
社会局:外籍人士出入复杂,对儿少有不良影响
北市府社会局发出的新闻稿承认,他们确实接获社区居民检举抗议,定期前
往查访,并发公文要求移民署不再转介。社会局副局长黄清高说,外籍移工并非
他们负责业务,社会局担心外籍人士在机构来去流动、出入成员复杂,行为“难
有效约束”,加上空间不足,对儿少权益“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此,台权会邱伊翊痛斥社会局此番言论,根本是歧视的帮凶,她反问:“
难道有爱滋病友和移工的居住环境,就不符儿少权益吗?这就是歧视心态。”关
爱之家杨婕妤也无奈解释,白天有些妈妈会带孩子到机构来,比较多人作伴,但
晚间实际住在文山机构内的安置个案只有移民署转介个案的1/10,“因为他们都
只有白天来看一下,就说我们空间不足,实际上我们都符合规定。”
记者也向黄副局长询问,“所以社区居民向市政府检举的理由,是在关心机
构儿少权益吗?如果关心儿少收容环境,为什么不是要求改善空间,而是要求移
民署不得转介移工?”
但针对上述问题,黄清高副局长仍反复强调他们接到陈情很多种,但社会局
业务不包括外籍移工,他们是基于关心儿少权益。当场被陈情团体怒轰“官员不
要再跳针了。”
社会局最后与关爱之家达成协议,将于1周之内召开双方协调会议。关爱之家
离开前要求社会局“在协调会前,不要再派警察骚扰机构了”,但黄副局长推托
“我们不能命令警察”,当场又被民团砲轰“那为什么先前能派警察去,现在又
说不能命令?”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7-08 00:20:00
即使外界对同志的歧视眼光逐渐减少,但对爱滋的污名化似乎总是停留在原地,政府还带头实在很夸张若是往道德议题发展形成民意,再主导政策呢?当然我的意思不是指其正当性需要以民意来背书才站得住脚但基于保障人权的基础,客观上该设立公平且统一的标准,这样仍然有无法共量的问题吗?以人权为价值,难道不必然会推导这个结论吗? 我认为多数的民意只是没有注意自身的矛盾。当然以其他为价值的人就另当别论,客观上也无法说他们错不能同时想保障所有人的人权,却又迫害同志吧?嗯好的我再想想看,谢谢~所谓说服大家接受框架,若是遇到和其价值冲突的人例如护家盟等,实务上该怎么做? 是指让政治人物在可能与民意相反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吗? 抱歉原po你可能会觉得我很烦XD那么不信仰西方普遍主义的人若声称价值不可共量,意欲阻止该怎么办呢?难道不需以(多数)支持普遍主义的民意克服吗?在价值多元论中的架构底下“任意强暴任何人的价值”的价值不也是一种价值吗?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8 03:19:00
我认为有时候“如何帮助所有人”是假议题讲白一点就是你不愿承担取舍罢了,最终还是会牺牲到部份人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7-08 04:19:00
补充一下我的意思是指,这些非普遍主义者可以要求价值多元主义者,基于价值的不可共量必须容纳他们的“价值”,但因为他们本身并非价值多元主义者,所以就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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