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经区暗渡医院公司化 卫福部睁眼说瞎话

楼主: mgigi28 (mgigi)   2014-06-24 15:35:24
‘自经区暗渡医院公司化 卫福部睁着眼睛说瞎话’
台联政策会主委 许忠信新闻稿 2014/6/24
http://goo.gl/FLJSs4
去年经建会所提出的自经区政策说明当中,曾对外表示国际医疗专区并未推动医疗机构公
司化,但却在自经区的医疗专区中以社团法人来设立国际医疗机构,而社团法人只有分营
利(即公司)及非营利两类,然却自经区条例中的第四十九条就是明白的要将医疗机构公司
化的偷渡条文,台联完全不能接受这种让医疗体制崩坏的条文纳入。
台联政策会主委许忠信表示,自经区条例以社团法人来核可设立国际医疗机构,完全是一
场骗局,法人在我国只有分财团法人及社团法人,财团法人为目前医疗院所设立的形态,
而社团法人则分非营利及营利,而在我国法制当中营利社团法人即为公司应受公司法规范
,自经区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有出资额的规定,可看出其本质为一公司,因为有出资额的就
是公司,自经区显然就是想以社团法人的方式,来使医疗院所得以公司形态设立,卫福部
这样的偷渡方式相当的不妥当。
自经区推动医疗机构公司化,对我国现有法制体制的伤害相当严重,首先若创设非公司的
营利社团法人概念,则法制上会架空我国公司法对国际医疗机构的规范,造成公司法的内
部监理制度及财务的监督、股东会决策、董事义务与权利等,完全不适用于国际医疗机构
,如此一来国际医疗"公司"如何内部监理以保障投资人?第二、条例中明订"出资额、董
事之名额、医事人员及外国人充任董事之比例,由中央主管机关订之。"难道中央主管机
关卫福部根据此些授权,就能够完善的规范国际医疗机构吗?而不会成为一个利益输送的
机构吗?它不会成为一个利益输送的机构吗?又条文中明定机构需每年向卫生福利主管机
关缴纳特许费,如此不就形同卫福部的小金库?卫福部球员兼裁判难道公平吗?显然这样
的条例规范过于空洞,让我们完全不能接受。
许忠信表示,自经区国际医疗机构以社团法人方式设立,但我国却无法针对其会计制度及
公司营收进行监督,条例中空白授权过多,将造成国际医疗机构的制度混乱,主管机关对
于监督毫无办法,只好放任其胡作非为。中央主管机关照道理来说,应致力于捍卫医疗服
务体系的公益性,但我们的卫福部却反以政策鼓励营利取向的医疗服务,此政策势必对整
体医疗伦理与医病关系产生巨大影响。发展商业性国际医疗也将面临不少医疗伦理问题,
例如移植医学可能涉及器官买卖、跨国医疗纠纷的处理及赔偿等问题。为了要创设一个自
经区,我们要创造出这么多问题,值得吗?
许忠信另外表示,自经区预定设立国际医疗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制度及收费不受健保体
制的约束,将使我国的医疗体制面临严重的冲击,有钱人愿意多花钱到自经区内看诊,而
医生也为追求更高所得,纷纷出走国际医疗专区,台湾的医疗阶级化就会因此形成,这就
是马政府为了追求利益,而不顾一切所想要追求的吗?更令人忧心的是,当医疗产业政策
以商业利润作为推动方向,政府部门却想依此做为政治力收获的依据,为了政治的利益而
牺牲医疗体制,这样的作为根本令人发指。
许忠信最后强调,政府打算推动国际医疗机构以可营利法人型态设立,那么我们可以预见
,医疗机构为了吸引更好的医事人员,便以红利吸引,然后医事人员执业时也以追求最大
利润为首要目标,如此医事伦理和所谓的职业道德将荡然无存,此外,自经区所发生的一
切医疗纠纷问题,更是难以解决,未来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只能自求多福,台联强烈的反
对这样让体制崩坏的条例通过。
作者: njrmp (面对心魔)   2014-06-24 15:36:00
今天10.11点左右 看到邱文达在民视做政策辩护..一直讲一直讲只有主持人 也没安排其他人提问 感觉就是政令宣导...Orz真怀念以前大话新闻 郑弘仪挑战到政务官挂电话的场面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6-24 17:06:00
真的很糟
作者: sky125a (.......)   2014-06-24 17:35:00
我刚刚看完钟年晃我的大话人生,有一种悲伤难过的既视感,目前的台湾好像是不被控制的野兽,疯狂的往悬崖跳,不知道下一步是否就是死亡。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4-06-24 18:59:00
是脑部已被寄生虫取代的蜗牛你应该问这样还算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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