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道收费员抗争重点分析

楼主: canot77 (豪猪)   2014-06-22 04:08:05
国道收费员这部分问题很复杂
很难从单一面向了解
首先 条列重点
重点1.国道收费员并全部都一年一聘
在民国97年之前,国道收费员属于
行政院约聘雇人员聘用办法,
一年一聘,不适用劳基法。
薪水来源编列在行政院的人事费
民国97年1月1日之后收费员开始适用劳基法
薪水来源编列在通行费,属于此聘任资格的没有一年一聘问题
争议:属于约聘任用资格的很多做了十几二十年了...
有些认为应领一年一个基数的资遣费
但因为此任用资格不适用劳基法,
所以变成要进行协商~协商状况跳到"重点2"
97年1月1日以后任用的在这部份属于赚到的一群
因为依照新制资遣费,齐头式领七个月绝对赚到~
但是这部份人也不是没争议,问题就在于"重点2"。
重点2. 退职金高公局前后说法有异
高公局与收费员说得退职金是原有基础上"加发七个月"
甚至都有试算表出来了~年资老的很多
试算出来能够拿到一百多万,但最后却是齐头式
"只发七个月" 也就是总total就是约22~35万间
而非"加发七个月"
(算法我不知道,没看到相关试算表,
但国道收费员不只一个人这么说)
以上为止都只是政府与收费员自己在吵,
实际上这问题也存在于其他约聘人员身上~
因为约聘的关系,所以没有劳基法保障,
也没有规定到资遣费这玩意,
基本上是趁机把约聘问题搬上台面。
实际上约聘的问题确实也不小,
同份工作搞不好做了十几二十年,
还一年一聘不适用劳基法实在是不合理的作法。
再来大家发现其实在就算发生前面这两个重点,
但是国道收费员声音仍然没有很大。
自救会也还组不起来,
促成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成立进行激烈抗争的就是"远通电收"
重点3. 转置受刁难
这点很多人都知道了,报纸也都写过
例如住台南的要你去花莲面试,
亦有实际面试了才知道是假职缺之类的。
至于面试过程中收费员所面临之刁难这就不用在赘述了。
自己查报载,这段期间中报载不少。
目前有581名收费员没有成功转置
重点4. 转置成功后遭逼退
目前转置成功且目前在职的
仅占国道收费员总数的10%不到
大概占有转置成功的人数约1/4
也就是说转置成功的也有3/4离职了...
这样看大家就应该知道问题在哪了
我相信这比例恐怕不是一个有心
要安置的公司所能创造的正常比例
国道收费本来就是一份很刻苦的工作,
三班制还风吹日晒雨淋~
要说收费员不刻苦做不下去也实在说不过去。
所以收费员认为远x就是在省转置费。
因为以远通提出之职缺平均薪资约22K来算,
要补到35K 5年,一个人要花72万薪资差额
但逼退的话只要付35K的五个月也就是17.5万就打发了
国道收费员约有1000多人 省下来的差额约5亿多。
你如果是远x老板,请问你会想要怎么做?
这就是互信破裂最大的重点。
目前有226名自认遭逼退的收费员
要退回转置金与远通周旋到底
重点5. 转置成功后遭原薪投保而非全薪投保
先前说过很多收费员年资都很久了,
过个两三年就可以领劳保退休金了。
但是远x转置的工作是以原本给付的薪资进行投保
而非附加薪资差额之全薪投保。
这差异严重影响到劳工权益问题,
也跟未来退休金的损失有相关。
重点6. 看了会令人暴怒的函文不断
就跟原本PO出来的函文一样,远通一直以我仁至义尽,
是你自己不来的态度在面对收费员。
收费员到最后根本对远通完全没信任了。
认为远x就是在省转置费。
重点7. 转置媒合出现非远东集团之职缺
这让国道收费员觉得不合理。
当初就是要远东集团把这批人吞下去的。
如果可以出现非远东集团的媒合职缺,
是否国道收费员可以自己去
另找自己喜欢的工作也可以领薪资差额?
所以就出现了要远通提存薪资差额,
让收费员按月请领的要求。
总结,一点互信都没有
再加上远通对交通部的罚款至今还在赖帐,
所以收费员更不相信罚款什么的会对远通造成威胁
反而更坚定了要远通吐钱的信念。
"如果远通不吐"就要国家负责安置
所以国道收费员要求的
国家安置也是有先决条件的,
就是远通不负责的话才找国家讨。
并非直接要找国家讨。
不过因为远通有不付款先打官司再说的先例,
收费员预期远通绝对不肯吐钱
所以就先找国家讨了,
不然失业给付期限都快过完了还不能定案。
总之,就是远通这一连串的问题,
把原本面对交通部意见会分歧的收费员。
集合起来组成自救会统一对抗了。
所以要说自就会组成的功臣非远通莫数
另外还是附一下职缺表吧
高公局网站自行下载喔
这就是最后一个重点
这些职缺的薪资普遍也太低了...
http://goo.gl/rgcIE0
fb连结,欢迎转贴
http://goo.gl/m2942Q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2 04:55:00
收费员在一般的民营机构,薪水会有多高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6-22 05:37:00
不足,远通会补足,有什么问题?
作者: unaup (锁)   2014-06-22 09:37:00
谢谢整理
作者: GiByeLan (投资新手)   2014-06-22 21:36:00
聘用资格是法源的问题,当初就应该看清楚游戏规则吧不是游戏结束了才来说游戏规则订得烂...同意2楼说的,补足35K其实就没问题啦
作者: ldwang (地瓜)   2014-06-23 05:22:00
真清楚,有条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