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爷爷生了3男1女,分别都生了3个
3个男的在前些年先后过世,剩姑姑还在
我爷爷在今年过世后,开始委托代书办理分割继承
老大的3名子女都要继承
老二也就是我爸,我弟我姐均已办理抛弃,也就是我继承
老三由长子继承,其他二人已办理抛弃
加上我姑姑
目前协议土地房子由孙子们继承,存款则各房继承4分之1
目前继承流程已经拿到国税局免税证明,准备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问题:
代书跟我说,
拿着已经办好的遗产协议书跟国税局免税证明
就可以去把农会剩余的钱提领出我的份额也就是4分之1,无需其他文件或继承人到场
但这跟各银行要求的繁杂文件相比又显得太过简单
请问各位大大是否真能这么办?
另,国税局免税证明上面是写14万,但存款实际只有3万多,这是否也会有影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