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遗产继承问题想请问各位,
爸爸过世了,去国税局清查爸爸财产,才知道他名下只有一台车子,无其他财产。但这台
车子我们都不知道在哪,去监理站查,监理站人员说这台已超过40年了,没有任何欠税问
题,也已经被注销牌照了。但因为没有行照跟车牌故无法做报废,监理站要我们先去报遗
失后拿报案单才能做报废,我就去报案了,谁知道监理站又说不能报废,你要报车牌遗失
并不是报汽车遗失,我说警察说实际上就是汽车本体+车牌都不见,就要报汽车遗失。
后来妈妈找到2面车牌+行照,于是我打去监理站问,监理站说要看去派出所做修改,去了
派出所,派出所只能写寻获2面车牌,但汽车本体还是算遗失。又回到监理站,一样不能
做报废。
现在卡住了,警察那也无法修改,监理站也无法报废。
请问
1.如过不去做抛弃继承的话这台车是否会转到继承人身上?
2.这样算还是有遗产,不做抛弃继承的话是否会被行政裁罚?即罚钱
3.监理站人员说除非警察将这报案单整个撤销才可以做报废,我可以再去修改笔录吗?改
成寻获车子。可是这样与事实不符,警察应该不会让我修改吧。
4.汽车报遗失后,是不是永远无法做报废?如果是的话若过50年100年没找到,一样卡在
那,是不是就没辄了?没有期限问题吗?
5.是不是唯一解只能做抛弃继承,因为一些亲戚都几10年没联络,且都在不同县市,抛弃
继承要提供告知的收据,这有点麻烦
6.是否有其他解套方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