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qaj (我也尽力了......)
2022-07-07 00:24:32事实经过:
A公司于美国有注册A商标,也在台湾注册并有商标权代理人
但A公司于中国并没有注册,而有另家B公司(大陆公司)
在大陆用同样A商标注册,并有大陆当局的授权认可
问题:
有C公司向大陆B公司购买商品,而提出B公司的授权文件
这样的情况下的授权文件是可以被认可的正式文件吗?
A公司在台湾的商标权代理人是否仍可主张侵权?
因为A公司在大陆并无注册,这样的情况下,似乎A公司
产品进入大陆市场,B公司甚至可以告A公司侵权的样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