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亲人合资购买房屋 未来该如何登记共用??

楼主: whowant (南势角邱泽)   2022-04-03 21:48:51
事实经过:
n年前与亲人A B C 共三人合资购买新成屋
因新成屋属于抽签获得 必须登记于抽签者A的名下为期五年
抽签者为亲人A 存款最少 出资者共三人ABC
初期出资比例为
A 20%
B 40%
C 55%
直到目前比例慢慢平衡为
A 30%
B 35%
C 35%
问题A:
两年后房屋持有年数已达到 确定可转卖 变更持有人登记之类的
请问两年后该用哪一条法律做【三人共用登记呢??】
问题B:
1.在这几年之间 都有完全保留"头期款转帐" "贷款转帐"等所有的记录
2.全部都是转到亲人A的贷款扣款帐户 并且也有LINE群组留言
详细记载从"初期头期款、交屋款、尾款、贷款、家具、装潢"等所有费用
这所有费用 是由A or B or C何时支出多少钱 每一笔都有清楚的记载(也有截图存盘)
也有经过LINE群组记事本记录 加上ABC三人留言确认(也有截图存盘)
如果亲人A未来不认帐 该用哪一条法律告知亲人A的违法事项呢???
感叹:
这问题想了很多年了 当年大家都是很亲的亲人
因为A B C都有去抽 当初就提议谁抽中 就是由三人集资一起买房
但随着时间的过去 似乎可以感觉的出来 A已经以屋主自居
虽然是登记在A的名下 但他的出资是最少 他所付出的心力也是最少的
因此B C觉得很感概 现在要想好保护的方式与措施
希望各位大大 诚心的给我一些指引与小小建议
非常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2-04-04 06:36:00
(建议1)若房地尚未售予第三人,可声请“假处分”并请法院核发”起诉证明“,到地政机关办理“诉讼系属事实登记”,避免拒绝返还的出名人擅自处分,移转房地给第三人。(建议2)若诉讼标的之金额较大,尽速找律师咨询。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2-04-04 09:05:00
声请假处分可以核发起诉证明?是不是我搞错民诉!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2-04-04 14:51:00
感谢提醒,应先诉请法院判决返还,再据此向法院声请核发起诉证明。 (/^▽^)/
作者: ccpstim1124 (Joe Shu)   2022-04-04 16:47:00
今天A没有出卖的事实,或许有占有之虞但是他今天没有做什么事的话单纯去提请限制登记还是不太适法,感觉撕破脸再说,可以先去事务所办共同共有登记试试看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05 10:31:00
A是屋主没错呀,B、C顶多只能请求A还钱,没什么立场要求房屋所有权。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4-13 15:28:00
就上法院举证是合伙契约+借名登记 请求A变更登记登记并不代表一定有所有权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22-04-15 17:14:00
首先,法律上是登记制,登记人就是所有权人毫无疑问。上法院主张借名登记,如果没有契约,要怎样证明? 金流往来也可以说是借贷呀如果原po没有借名登记契约,那就要有权状、缴房屋地价税、使用管理该房产的证明等等,才有机会让法官相信你们是接名,而不是借贷。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2-04-22 11:08:00
看你们合伙契约内容怎样规定,如果禁止A出售,但该内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倒不如换个方式想怎样处理,这种大宗款项的事物值得找律师写方案避险或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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