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10/09/24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无受伤也无验伤,仅车损
(虽左手仅一小部分有小伤,但警察帮忙叫救护车来时做简易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跟笔录,无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有且亦有连络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该日10:40时,小港区中山四路与平和东路交叉口,停等红灯过程中,机车的尾端突然被
物流车顶住,当绿灯时开启右转方向灯并右转时,被物流车撞到而摔车,
过程均有依照报警并作笔录,均酒测无反应,发生日满一个月后,保险公司通知
初判出炉对方要负起完全责任。
六、问题:
从发生日起两个月内,有请保险公司联络,原先过程都有密切联络,
但不明原因到后面却突然不回应,甚至我传短信给对方也都不回应,到了昨天星期五
调解会,从0930开始到1000期间都没看到人,最后因对方未到而拿到调解不成立证明
近期已经准备好资料要去法院提告,但问题在于,刑事若要告对方过失伤害必须要有
救护车搭乘纪录或医院就诊记录,这次只有当场救护车来并简易疗伤后,无去诊所治疗
,这样是否要告对方刑事是否告不成?
民事部分确定可以告,但是否会有像是裁判费这种?
(若有是否自己得先负担后,最后由对方付?)
但又担心到最后对方仍还是坚持不愿意赔偿,有什么方式能够使对方赔偿车损呢?
又想到物流车是否可以直接从薪资扣除以及民188方式一并提告连同老板也要一起负责?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