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的社区大楼原本有许多公共区域可供民众借用,像是会议室、图书室、健身房、游泳
池等,然而最近想去借用图书室时管理室却告知我主委决定那边只开放他们开会使用,不
开放居民借用。
问题:
想请问这样是否合法?甚至像图书室中还有许多住户捐赠的书籍,这样是否有公器私用的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GeorgeKimo (想当空气) 2022-01-18 15:10:00
1.所有权人大会提案要求开放 2.贴公告讦谯他 3.告他
作者:
li04 (li04)
2022-01-18 15:42:00你先确定是社区内的公共空间、还是奖励容积率的开放空间违建
作者: GeorgeKimo (想当空气) 2022-01-18 18:16:00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只有专有、共有、约定专有、约定共有,4个部分。除了专有以外,其余的部分,所有权人都可以靠哟。
作者:
cka 2022-01-18 19:13:00没有限管委会专用的啦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2-01-18 19:58:00现阶段若用防疫需求来当理由是合法的
想请问那有没有什么法源依据能让我去跟主委沟通时比较能据理力争的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1-18 21:11:00看你们历届区权会有没有表决过授权管委会这么做管委会理论上只能依照区权会决议做事,而不能自己决定做啥不过有的社区会傻傻的把很多事物的决定权送给管委才在哀嚎,自己回去查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