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半年未满一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开车,撞到行人,无伤。
对方行人,手腕粉碎性骨折,有开刀住院几天出院后持续复健。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有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我有
五、事实经过:
当日下大雨视线不好,我是路口红灯等待的第一台汽车,等待绿灯时左转
号志一转绿灯时我起步左切一点,等待斑马线上行人过去了两组,
就再度起步左转,此时撞到了从骑楼下跑出来的对方(70岁)。
事发当下我完全没看到对方。
车上无行车纪录器,之后看警察提供的监视器发现对方从骑楼斜斜的出来欲加速过马路
(事后对方一口咬定我闯红灯,他是行人他是绿灯他最大,
后来经我解释我也是绿灯,我有让前面两组行人先过,我是真的没看到他才转过去,
对方有释怀。)
对方起步时未在斑马线上,欲穿越马路时的路线刚好落在我a柱我真的完全没看到,
撞到的点刚好在斑马线上,撞到我照后镜时我才惊觉撞到人。
未申请车祸鉴定。
经过几天双方冷静后,有传讯息持续沟通,也表示愿意见面慰问,
被对方因疫情婉拒,但双方来往短信算平和,对方也表示事情已发生也只能往前走
也原谅我了,知道我是不小心的。
六、问题:
精神赔偿金谈不拢。 对方虽高龄但积极活跃于社交圈,
对方对于我的保险公司 没去看他/砍他价格 相当不满,
也请我去客诉我的保险公司没积极帮我处理案件没维护顾客权利。
(我也去客诉了,但保险公司毕竟也有自己的立场,
直说对方精神抚慰金从20开到30开到50开太高)
第一次市公所调解我认为根本无调解作用,
当日我才知道对方委任的保险有换过人,
因第一个保险只帮她开20-30他觉得根本不知道他这阵子的痛苦,被换掉换成这好友,
与调解前几日提高到50,这好友才能理解他的痛苦,换成这些钱才能弥补她一点痛苦)
调解当日精神赔偿金调成80,保险好友在我面前直说: 你不用负责吗?
你一直躲在保险公司后面,叫保险公司付,你就不用付半点责任吗?
我方保险公司说会私下跟我说明,当日调解不到5分钟直接破局,说法庭见。
我因愧疚当天真的没表示意见,当日调解结束在外对方还抱了一下我 ...
我知道对方是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白脸,想逼我逼保险公司多出钱,
事后保险公司对我说就让对方提告,我也知道保险公司立场就是想少付钱。
之后我询问法扶律师/公司律师,说在上法庭前应该还会有一两次调解机会,
说明愿意赔偿6~9万,换对方的撤销告诉,剩下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处理。
收到地检署传票通知时,我表明愿意赔偿10万换撤告,
如果我误会他的意思,或10万不足以弥补他的伤痛,告我我也全盘接受,
一切都是我的不小心造成她这么大的痛苦。
对方回: 为什么不是保险公司跟我谈和解而是你跟我谈和解呢?
地检署开庭当天对方未出席,当然也没有什么第二次调解第三次调解的机会
当日检察官(应该是) 问话也很凶很不客气,没有3分钟就结束,
最后不断重复: 所以你认为有没有罪? 你认不认罪? 大声一点!
当我想多表达对自己有利的话语,检察官马上说:你不要废话那么多
对我撞到人真的是我不对,
我已心惊胆颤过了这半年多过马路转弯时一看再看被后面按喇叭
我也不敢只确认一次就转过去,
当日我也不想说难道对方没半点错吗 所以我全部认罪,我接受任何赔偿。
我想问现在我就等法院通知判刑吗?
或是还有什么补救机会吗? 事到如今真的觉得前科也无所谓了,
我不是什么政商名流,保险公司当然不缺我这奈米客户,
但我真的不懂对方到底要什么,或是对方知不知道赔偿金额的判定
一下对我暖一下他的好友对我施压,
还是我真的社会经验不足 就直接留前科 易科罚金缴一缴 当学费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