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rtual (:))
2021-11-30 22:56:13事实经过:
我们家是约 35 年的建筑, 共有两排电梯华厦, 两排中间为防火巷,
所有住户共用地下室防空避难空间, 现在主要作为停车场使用.
防火巷的部分水沟遭一楼住户以水泥加盖封死, 造成清淤困难,
下雨天可能因此排水不良, 使得二楼住户淹水.
一楼住户皆建有违建, 将一楼的一部份公共空间围住,
进入防火巷需经过一楼住户家中, 管委会难以自行进入处理.
属于较早期的管委会, 有登记, 但没有统一编号、免税证明或是管委会银行帐户
问题:
请问要前往防火巷须通过一楼住户家中是否符合法规?
防火巷水沟加盖是否可强行拆除, 可否强制一楼住户负担此费用?
因水沟加盖造成清淤费用增加部分是否可强制一楼住户负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