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于2/19 国道三号撞上一颗联结车遗落的大轮胎,此连结车驾驶是执勤时间。
造成副驾驶座我骨折而进行骨折复位手术。
医生叮嘱宜休养三个月,明年二月份需要再开刀一次,取出骨钉。
此车祸共有三台汽车撞上此不断滑行的轮胎。
5/28
对方理赔员一直没有联系,我们完全没有互动,我也做出伤害提 。
7/2对方理赔员终于与我联系,并讨论赔偿金额。
理赔员表示,他们只愿意赔偿24万,不满就走法律途径。
- 期间肇事者、理赔员完全没有再讨论赔偿事宜 -
9/2
开侦查庭,检察官要求他与我、在场别台车车主达成和解,问他是否在一个礼拜内有意跟
我们谈好?
并且叮嘱一个礼拜内要收到我们的撤回告诉书。
他答应检察官说他非常有诚意。
庭后,肇事司机 走来跟我说保险公司愿意赔偿35万,问我的意思是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
约调解了 。
我回复 ,35万与我们求偿的金额有小许落差 ,这部分只要回家与 家人讨论,因为家人
非常不谅解理赔员说的,只愿意赔偿24 万,不满就提告 。
9/10
换了一个理赔员来跟我联系。
表示他们只能赔偿30万。
他表示肇事者原本认为,反正别台车车主求偿更多钱,
要告就大家一起告他,算了。
我致电肇事者,问他30万跟35万的落差,他表示35万确实是保险公司跟他说的 。
直到现在 我们依然没有共识并且在等待第二次开庭。
在事情发生到现在,我没有谩骂他们任何人 ,或者是狮子大开口 ,求偿金额40万。
但对方的态度却是如此消极。
想请问社团专业的律师,请问这种案件后续的走势会如何,寻求建议以准备好下一步该怎
么做,谢谢。
* 轮胎为联结车行驶到一半 , 没有好好锁紧在车体上而喷喷落, 为双层大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