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本人为医护人员,在上礼拜帮病人执行我的医疗行为时跟病人发生口角,然后他便挥拳攻击的我,我马上验伤报警提告
问题:1.因为没有监视器也没有录音没有他打我的画面 但是他有承认他攻击我,这样伤害罪成立的机会高吗
2. 他现在因为我告他伤害,他反告我妨碍名誉跟恐吓,但是没录音也没录影也不可能记得吵架完整内容,我去警察局做笔录时可以说我忘记了就好吗,这样我被起诉的机会高吗?
3.因为他已经动手打人了,请问若是要索赔或是赔偿和解的话大概需要开多少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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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