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月路上开车时与对方发生纠纷,4月已先开过第一次刑事侦查庭但对方没来
当时检察官说会安排和解待后续公文通知,而现在已过二个月了没有消息
打电话过去询问书记官回答对方无回复,要等对方也开庭侦询,但现在疫情期间也不能开庭
问题:
1.因为已过二个月了询问书记官还须要等多久,书记官回答她也不知道,只能一直等下去
想请问这段期间最多要等到多久(问了书记官,她只说要我继续等
2.因为对方无回复感觉态度消极,不想和解了,请问能撤销和解意愿直接跑后续刑事流程吗
(记得刑事案件送侦后续是由检察官处理,不过当初侦查庭时检察官有询问过是否有意愿跟对方和解,我回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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