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月路上开车时与对方发生纠纷,4月已先开过第一次刑事侦查庭但对方没来
当时检察官说会安排和解待后续公文通知,而现在已过二个月了没有消息
打电话过去询问书记官回答对方无回复,要等对方也开庭侦询,但现在疫情期间也不能开庭
问题:
1.因为已过二个月了询问书记官还须要等多久,书记官回答她也不知道,只能一直等下去
想请问这段期间最多要等到多久(问了书记官,她只说要我继续等
2.因为对方无回复感觉态度消极,不想和解了,请问能撤销和解意愿直接跑后续刑事流程吗
(记得刑事案件送侦后续是由检察官处理,不过当初侦查庭时检察官有询问过是否有意愿跟对方和解,我回答可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案子不属于紧急或严重的真的就只能等就算提出不和解的诉求,后续开庭还是等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1-06-30 19:05:00等就对了 每天多少件案子涌进去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1 02:18:00地检署对于一般人民的侦办速度都超慢的,也不知道有没有查
楼上又在乱推一通了 可以不要再乱版了吗 最近一直来闹
如果连承办的书记官都不知道要等多久了,版友会知道吗..
三级疫情期间,地检署暂缓开庭及执行。调委会及车鉴会也不传唤民众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7-03 04:44:00帮忙某楼勘误一下:如果本件目前仍在检察署之侦查庭阶段,尚未侦查终结而起诉的话,跟法院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哦。刑案粗略流程:告诉人→(司法警察)→检察署→法院。
作者:
jackey22 (保保工作室)
2021-07-05 17:42:00顺便再帮上面修正一下,3级期间还是有车鉴的喔,我上礼拜刚去屏东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