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上是这个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81223
今天进行筛检时,却发生有人员因不耐等候,现场出言辱骂医护;市长黄伟哲强调,正透
过监视器确认该名人员,绝对依法办理不会姑息。
是这个吗???
市长都出面了好像自己快点道歉比较好吧
※ 引述《efghopqryz (牛奶狂人)》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今天早上去台南卫生所要核酸检测,但是他们不给我检测,并说明我当下讲话太小声,要
: 我熄火并讲话大声一点!然后我就很大声的对他们讲话,但没有骂半句脏话!之后纠缠一
: 会后我就离开了。但就在下午快四点时接到台南第三分局的电话,要我因为对他们大小声
: 的事情过去说明,因为他们要对我提出告诉,我就跟警察说如果只是因为大小声而提告,
: 那就请你拿出哪条法令说大小声有罪的,再要求他们拿出录音证明我有骂他们再来跟我讲
: !然后警察就说好没关系你不来说明我就程序来,最后会通缉我!掰掰......
: 问题:
: 我想问请问我该去说明吗?还是等对方拿出录音证明我犯法我再过去?请问讲话大声犯了
: 哪条法律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