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债务支付命令及债权凭证问题

楼主: kazamakuna (kazamakuna)   2021-06-23 14:33:55
事实经过:
与前任交往对象有借贷问题,已申请过支付命令,
但中间隔了好几年,去年申请了强制执行扣薪资,
但被申请的公司提出异议,表明对方已离职非现职员工所以扣不到钱,
目前这件事又拖着了,但知道对方目前有其他工作
问题:
1. 如果对方一直换工作,我是否每次都要一直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第一次强制执行已经付过手续费,后续每提一次是否要再付一次手续费?
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对方换新工作仍可以执行强制执行?
不用反复申请跑重复的流程?
2. 我应该拿支付命令申请为债权凭证对吗?
日后可以用债权凭证不定时去国税局查对方是否有财产及收入?
3. 以上这些都要跑去对方的户籍地申请吗? 因我工作与对方的户籍地在不同县市
之前都是跑到对方户籍地去申请,但长期没解决又要请假去处理实在不方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3 15:00:00
每次换工作都样重新申请声
作者: core168 (临时工)   2021-06-24 08:07:00
每次查财产所得都要各250元,还没讨到债就继续花钱,真的是比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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