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9/9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无,我方牙齿断三根报警后送急诊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车鉴会对方100肇责 我方0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简单说对方骑机车超车不慎擦撞导致我方牙齿断三根,车鉴会对方100肇责,我方0
六、问题:
1.
和解失败对方一毛都不出,我方告对方过失伤害,目前收到起诉书9月底要上法庭
请问我查附带民事诉讼时机应于刑事诉讼起诉后第二审辩论终结前为之。但在第
一审辩论终结后提起上诉前,不得提起,这个不太懂是什么意思
那么我可以在九月底上法庭之前写好书状然后当庭提出吗?还是有别的时机?
2.
之后到民事庭因为对方100肇责,我把所有医疗收据呈上,有可能会被砍赔偿金额吗?
我知道精神赔偿可能会,所以要问的是这次车祸受伤的所有医疗费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