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20081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开车无受伤
我骑机车左脚膝盖粉碎性骨折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笔录在急诊室内完成 对方应该在现场完成 无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仅强制险
对方有强制险跟第三责任险 对方已办理出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车祸地点为两车道 我方绿灯直行 对方开车左转未打方向灯 就撞上我左侧 当下人飞出去
车飞到骑楼 但车速不快 膝盖骨折 跟左侧腰部有瘀青
六、问题:
1.目前伤势恢复还不明朗 因为还有后续复健治疗
本来是预计十月中先申请第一次调解 对方在发生车祸后有到医院探视出院后也有到家里
探访 想问要先走调解委员会调解 还是直接提民事 边调解 真的不行就直接刑事附带民事
2.民事委任律师一个审查庭五万是合理的 但赔偿金后酬要抽30%-50%这是合理范围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