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问一下,收到这个就强制要去吗?
之前有一个同事,莫名收到家里打来的紧急电话
他妈妈说有警察打电话来家里,通知他要去某分局协助案件调查
然后说是跟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
同事妈妈整个爆气,电话超大声,周围同事都听到了....
后来就收到类似那封通知信件(同事讲的,说看起来很正式的公文)
同事还得请假过去(虽然警方说有空再来,但同事急着要搞清楚)
而且从台南跑去屏东的警察分局...
结果最后跟同事完全没有关系,是那个未成年少女怀孕但男方跑了
女方家属报警,但该女不知道男方资料(网友)。只知道住台南跟男方脸书上的名字
于是警察就把住台南且名字又有那两个字的都叫去协助调查.....
太扯,警察可以这样?如果那个网友叫清德,我不信警察会通知赖清德去啦
还是同事唬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