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年10月1日晚间我在国道服务区用完餐后,走到停车场欲取车时
有人在背后叫住我,跟我说发生车祸,身上的钱都给对方了
现在车子没油,油表灯亮了,想跟我借钱加油,并互留手机,说好晚上联络
当下我相信对方的说词,也未确认对方是否没油,于是我借了1000元给他
但当天晚上并未收到电话,隔天中午我致电给对方,对方没接
隔天一整天我打了数十通,对方也没接,于是我约23:00报警诈骗
报完警后我有传短信给对方说我已报警,报警隔天早上对方打给我
说在工作,所以没接到电话,隔一分钟又打电话骂我脏话
说要约当天晚上亲自还我钱并且约出来输赢
我晚上传短信给对方说我不想见面,请他汇到我户头
后来国道刑事警察有约我做笔录并指证犯嫌
后来检察官也起诉,起诉原因有写到过去对方有多次经验但都未起诉
但在法庭上对方答辩是车子确实没油,手机坏了无法联络我
目前判决还没下来,请问对方的行为构成诈欺吗?
还是这是普通的借贷关系?上网查也众说纷纭...
想请教各位专业的意见,谢谢大家
补充一下:
对方在侦讯过程中无法说清楚在哪发生车祸的
而且笔录跟侦查庭中说法不一,这样不构成施展诈术吗?
另外,不好意思,我比较不懂法律
所以我可以拒绝,代表他的行为不构成诈欺吗? 谢谢大家
问题:
1.以上行为是诈欺吗?
2.如果对方行为是诈欺,为何之前都未获起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