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几个月前在PTT用站内信接到案,给了对方我的line后,对方line我谈案子内容,
期间我们从未见过面,不知道对方身分,没有签合约,只靠line确认进度,
对方约定要开八千元买这案子,并用数个月的时间制作,最后我将七成品交给对方,
对方看完以后只说要交给家人看就再也没讯息,当我想追踪状况时却发现对方帐号已删除
然后我去站内信当初的ptt发案人却被已读不回。
问题:
若要走民事的债务不履行,似乎要对方的姓名和地址,但我一无所知,
若要走刑事的诈欺罪,似乎很难成立,
想请问各位大大,该怎么做才能讨回这八千元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