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ppen (卖东西~卖东西~流血价卖)
2020-04-01 10:27:35大家好
我在去年租了现在的房间,合约时间是108/6/5~109/6/4,房租7000另付管理费700,每个
月5号前转帐给房东。
因为房东和房间的关系不打算续租,我也提早(3/31)告知了房东。
因为我不是第一天开始承租,按照过去租屋的经验,我的一个月起算时间,应该是5/5~6/
4这样算的,对吧?!
但是我房东竟然说我6月份才到期,所以我6月还要再付她房租?!
请问如果依我的合约,我有需要为了6月的4天再缴一次房租给我房东吗?她可以说我违约
多扣我押金吗?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房东有点傻眼,麻烦各位指点迷津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