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9年02月07日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是骑车 没有受伤
对方行人 当天有医院急诊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马上报警,但因为后方有车要通行 有稍微往中线移车(事发经过有监视器影片)
警察建议双方和解完再作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机车强制险,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骑车骑到一半对方突然走出来,但走路时没有看向行车方向(我前进的方向)他看向另外一边
我发现时马上刹车,到他旁边我几乎是停止状态,但是他因为根本没看到我的车,所以脚绊到
我的前车轮,往前跌倒,脸着地
对方脸上有擦伤,后来也叫了救护车送往医院,当下指责我骑到快车道
我这里人车皆无事,之后看监视器,我没骑到快车道,也没超速
那时行人离下一个红绿灯大约90公尺
https://i.imgur.com/dN5ClbC.jpg
六、问题:
对方出院后他儿子跟我们连系说伤势不严重,有补照X光看膝盖也没有大碍,但老人家受惊(快
90岁)希望我们包红包压惊
这礼拜日要约和解了,我这里准备包600元红包,现在有点怕对方看到红包金额不开心想告我
过失伤害
想知道若和解失败该如何自保?或是我可以告他什么吗?还是因为我没受伤又是骑车方比较吃
亏
因为以目前监视器来看,我自认没有什么过失,所以想请教大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