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离职被刁难

楼主: lofays (DAI)   2020-01-30 22:21:51
事实经过:
离职被公司刁难
依劳基法规定任职未满2年,离职需20天前告知,我于1/22送出纸本辞呈,1/23短信通知
主管2/14为离职日,因年假未休完,因此2/7为最后上班日,也表明会整理好手上的案子
以便交接,但公司却扬言提告业务损失,因为公司要交接我职务的新人要2/10才到职,随
后主管便开始威胁利诱,说以老板跟他的人脉要让我在花莲找不到工作,还说他如果出手
没弄死我就跟我姓,看谁时间比较多可以上法院,他们认识最好的律师,还有如果好好谈
晚点离职能让我少缴一点所得税,不然让我税缴很多,也曾经暗指过我没家教,他说难道
我读那么多书还不如没读书的司机吗?诸如此类族繁不及备载
问题:
请问大家我该如何自救?
可以提职场霸凌吗?还是恐吓的告诉吗?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作法吗?
还有无人交接造成公司的损失,这个区块我有责任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1-30 22:40:00
不管之后打算怎么做。先留证据
作者: cyjonas ( 一。颗。苹。果)   2020-01-31 12:33:00
交接不当员工有责任;已依法预告而公司找人太慢致无人交接,应该非员工责任。退一步说,纵有责任,要举证损害金额跟因果关系,其实有点难度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1-31 21:00:00
把手头的东西简单的写成文件 表示你已经交接了
作者: CM15 (半个乡民)   2020-01-31 22:59:00
加油,如果联络劳动部介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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