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与香港人互告伤害

楼主: ellie0724 (我是EE啦)   2019-12-24 05:03:37
各位大大好
我在23号清晨于信义区被一名香港男子以拳头打我的左脸颊,使得我的左脸挫伤。
后续对方不愿意和解,且也对我提告说我打他。
(这部分根本喝醉乱告,我也是黑人问号)
我没有打他
我没有打他
我没有打他
目前警方调阅监视器是有录到对方对我挥拳,至于对方我说也打他的部分,当然是完全没
有画面。
警方有告知香港人,若不和解,走法律程序他可以出境,但下次来台,可能就会被通缉。
对方直接说不和解,之后也不来台湾。
以下几点想请问
⒈现在是否只能眼睁睁看对方回香港,我等于被白打呢?
⒉之后互告的部分,因为对方到时候也不在台湾,剩我一个人,我自己还要跑法院吗?
⒊离开警局时,警察没有给任何资料或单据是正常的吗?
以上还请各位解惑,小女子万分感谢~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长路万宝路)   2019-12-27 16:56:00
小弟?小女子?sorry wrong post
作者: Zarooor (中兴湖小鹅)   2019-12-24 07:30:00
我还在想反过来说 如果你打回去 他不就白白被打回香港??这样好像也很合里??
作者: yesohya   2019-12-24 07:33:00
没有喔 告诉人可以不出席 提供足够证据即可
作者: anomie111 (如云)   2019-12-24 16:04:00
写个陈报状,声请检察官对他限制出境。
作者: nano5421 (访客)   2019-12-24 17:54:00
楼上,想请问一下,像这种如果是去派出所报案,找到人的时候可能都至少2周以上了,那对方已经回香港/大陆的话是不是就无解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12-24 17:54:00
伤害罪 提告 有潜逃疑虑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12-24 20:20:00
你可以参考引发香港反送中的案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9-12-25 12:22:00
写状跟检察署陈报看看限制出境,但这个决定权在检察官法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12-26 17:01:00
他离开台湾,就让他被通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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